县“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活动安排

工作计划范文 发布时间:2015/6/22

县“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活动安排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为推进全县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确保全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中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以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中心,立足党员的岗位特点,突出实践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全面搭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榜样带动和示范辐射作用,为推进“三期”发展和建功“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活动目的
在全县广大党员中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化和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具体举措。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要在全县党员中真正叫响“我是党员我带头”,从而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广大党员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立足本职,奋发有为,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创先争优活动始终。
各单位组织“我是党员我带头”主题实践活动,要注意与“亮牌示岗、党员先锋”、“党员公开承诺”、建功“两个率先”行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农村党员参加主题实践活动,要加强党员对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不断深化“七权七责”和“三定三评”工作机制,引导农村党员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和争创“党员示范户”活动。同时在农村要将“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与实施村庄整理,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相结合,让广大农村党员在村庄整理工作中亮明身份,做到“六个带头”,即:带头执行党委决策、带头宣传村庄整理政策、带头签订搬迁协议、带头推进工程实施、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带头发展新兴产业,通过践行“六带头”,切实发挥农村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社区党员参加主题实践活动,要结合争创“社区示范党员”活动,引导党员遵守社会公德,争当文明市民,服务社区建设,做到“六带头”即:带头宣传上级政策、带头支持社区党建、带头参与社区公益事业、带头弘扬传统美德、带头扶贫济困、带头维护稳定,社区党组织要积极组织社区党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利民建议提一提、邻里纠纷劝一劝、社区治安管一管、扶贫济困帮一帮、优化环境干一干等,使社区党员切实在建设“文明社区”、“和谐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参加主题实践活动,要结合争创“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标兵”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带头学习业务,做学以致用的表率;带头解放思想,做开拓创新的表率;带头狠抓落实,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带头牢记宗旨,做执政为民的表率;带头严于律己,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带头服务中心,做顾全大局的表率。
各类企业和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结合争创“党员模范岗”等活动,引导党员带头学习生产技能,争做业务能手;带头承担急难任务,争做工作先锋;带头建言献策,争做管理骨干;带头开展降耗提质,争做效益之星;带头树立企业形象,争做文明职工;带头遵纪守法,争做守法模范。
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员要结合争创“党员示范服务窗口”、“党员服务标兵”等活动,引导党员带头提供优质服务,带头提高工作效率,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城镇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结合争创“共产党员诚信经营户”等活动,引导个体工商户党员提高自身素质,带头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学生党员要结合争创“优秀学生党员”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带头努力学习、带头立志成才、带头服务师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参加集体和志愿服务活动。
在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中,要学习借鉴唐山市“三日一网”(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日、党代表工作日和共产党员网)党员活动制度有关做法,统一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的党员活动机制、活动平台,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要推行党员活动日、党员志愿服务日和党代表工作日活动制度。党员活动日: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具体日期,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活动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和本单位工作需要确定。采取学习辅导、座谈讨论与主题论坛、典型交流与外出考察、岗位奉献与谈心交心、党员内部活动与党外群众参与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创造性开展活动,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和荣誉感。党员志愿服务日:由基层党员自愿报名,组成党员志愿服务队,由基层党组织定期组织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服务基层群众,切实为百姓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党代表工作日:结合落实党代表常任制,由基层党(工)委根据实际确定党代表工作日具体日期,每季度至少确定一个工作日,组织各级党代表深入选区、深入群众,通过视察、调研、宣讲、送技术、送温暖等多种方式,把党的指示精神和党对党员、群众的关爱传送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去,同时了解基层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为积极参政议事做好准备。通过组织开展“三日”活动,力争使广大党员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优良作风进一步养成,切实成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先锋和表率。县委活动办将对开展“三日”活动另行具体安排。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作为党员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围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党员“五个模范”的要求,引导党员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职业特点开展活动。按照务求实效的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活动中要突出党员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活动的自觉性,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底和底,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考诺工作,对党员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情况进行考核,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2、创新活动载体。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实际和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丰富和拓展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方式,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使“我是党员我带头”活动开展起来更具吸引力、更具群众性、更具实效性。鼓励党组织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大胆创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出特色、出亮点、出经验、出成果,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总结宣传。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各自网站宣传,并及时、定期向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发挥作用的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对党员的党性锻炼,不断提升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引导党员把创先争优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与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起来,争当先锋、勇做模范。鼓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按照“简明、管用、可行、可评”的原则,不断创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并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运用到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