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市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
为确保我市煤化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实现煤炭产业链条加快延伸,结合我市煤炭资源和煤化工产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依托现有资源和产业优势,统筹规划,科学引导,调整布局和联合重组。确保通过规划的实施,实现煤化工资源得到整体开发,拉长煤炭产业链条,使煤炭循环经济得到持续、健康的发展,形成资源配置合理、企业竞争力强、污染物排放达标的节约型、清洁型、循环型煤焦化发展模式,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注重实事求是的原则。规划要实事求是地依据我市煤炭实际产能、储量、煤种及开发程度确定总量规模。全市原煤产量2014万吨,焦炭产量230万吨,结合“十一五”规划,根据现有实际产量及外进原料煤情况,目前全市每年可利用原料煤量按2400万吨计,可满足600万吨焦炭的需求量。在适当挖掘原煤生产潜能、整合周边城市资源的前提下,我市焦炭产能最终目标不宜超过700万吨。
(二)明确发展定位的原则。我国煤化工布局目前包括三个方面,即传统煤化工、能源化工和煤制大宗化学品。根据有关资料,在焦化产品中,其中煤焦油所含物质达上万种,已证明可利用的有500多种,能够提取、配制产品约200多种。国内粗加工仅有七八类产品,深加工产品不足40种。因此规划编制对发展目标、产品方案要有准确定位,避免好高骛远、片面追求大而全。
(三)阶段任务明确的原则。我市焦化产业的发展,目前已初具规模,产业链条也初具雏形,企业都有强烈发展意识。为了避免盲目跟进,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引导企业通过实现阶段性的发展目标,推动产业链逐步纵向延伸。建立资源开采、基础产品、精细高端产品、功能性产品的多层次产品结构,最终形成煤化工、建材、电力等多产业配套的发展体系。
三、发展目标
根据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构想,按照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初步确定我市煤化工产业规划分为近期规划(详细规划)、中长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到2020年只做宏观描述)。
(一)近期规划(-2010年):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对焦化行业的调控政策,在现有焦化企业已初具规模的基础上,调整布局,加快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生产能力,建设工艺技术先进的大型焦炉,实现焦炭总量700万吨规模。合理利用我市现有煤炭资源,提高煤炭加工转化能力,到2010年,煤化工产业转化煤炭能力达到2200万吨-2400万吨左右。提高焦炭产品质量,加快现有煤气、煤焦油等焦化副产品的开发利用,规划实施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煤化工和资源利用项目,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到“十一五”末期,煤化工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煤化工销售收入等指标要比“十五”期末有较大提高,形成初具规模的黑龙江省东部新型煤化工基地。
规划近期发展方向:
沿煤炭→焦化→副产品(煤气、煤焦油)→甲醇→粗苯路径,近期产品方案重点将煤气、煤焦油作为主要中间产品,生产甲醇、燃料油,同时开发苯系列产品,生产纯苯、甲苯、二甲苯。
近期发展核心项目:
1、宝泰隆公司新建100万吨/年焦炭项目。
2、凯博达公司100万吨/年焦炭改扩建项目。
3、恒煤焦化公司100万吨/年焦炭改扩建项目。
4、宝泰隆公司20万吨/年煤气制甲醇项目。
5、亿达信公司8万吨/年煤气制甲醇项目。
6、圣迈煤化工公司10万吨/年煤焦油制取油品项目。
7、农垦博兴化工公司化肥改扩建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18万吨合成氨、30万吨复合肥)。
8、兴盛化工公司10万吨/年苯乙烯和5万吨苯加氢项目。
9、万昌公司5万吨/年苯加氢项目
(二)中长期规划(2011年-2015年):依托现有焦化企业,采用高新技术和工艺,打造精品焦炭,发展高精新深加工产品,实现生产上规模,产品上档次。依托核心企业,逐步发展精细煤化工产业,通过以甲醇等为中间原料的中、长期项目建设,规划实施一批化产深加工项目,实现化产综合利用的跨越式发展,到2015年,实现煤化工产业转化煤炭能力2600万吨左右。在地区经济总量中,煤化工产业比重要有质的提高,并在规划中要有量化的指标,全市煤化工产业销售收入要达到120亿元以上,在黑龙江省东部地区煤电化基地建设进程中,使我市发展成为具有示范效应的大型煤化工基地。
中远期发展方向:实现煤化工的精深加工,沿着煤炭→焦化→副产品(煤气、焦油)→甲醇及下游产品→石油替代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合成材料这样一条路径,使甲醇及下游产品、石油替代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成为我市煤化工产业新的核心产品体系,并向煤、电、化、热、建材、铸造等煤基多联产系统发展,建成国内规模较大的新型煤化工多联产基地。
中远期发展核心项目:
1、红鲜园区100万吨/年焦炉改造项目。
2、龙洋公司80万吨/年甲醇项目。
3、隆鹏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
4、60万吨/年二甲醚项目。
5、30万吨醋酸乙烯项目。
6、圣迈公司煤焦油生产清洁燃油项目。
7、煤沥青制中间相碳微珠--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8、七煤集团10万吨/年粗苯及10万吨/年炭黑项目。
9、60万吨烯烃项目。
通过近期和中远期规划的实施,立足于煤炭转化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支撑,最终形成具有市场潜力、有竞争力的四条化工产业链。一是煤焦化-焦油深加工产业链。以大型捣固焦生产为基础,实现煤焦油、焦炉气等副产品的集中深加工和综合利用。重点发展针状焦、煤焦油苯品、酚、萘等深加工品。二是甲醇-碳化工产业链。采用甲醇制二甲醚、羰基合成制醋酸等新技术,重点发展二甲醚、醋酸、醋酐、醋酸乙烯等下游精深加工产品。三是煤制合成氨-精细化工产业链。着力抓好骨干氮肥企业合成氨生产原料本地化,重点发展合成氨、尿素及其下游精深加工产品。四是甲醇-烯烃产业链。在远期规划中,适时引进先进技术,以甲醇为原料,发展乙烯、丙烯、聚乙烯、聚丙烯、丙烯酸及酯、丁辛醇等下游加工产品。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焦炭产能总量规模。
结合市场需求、资源承载能力、环境容量,到“十一五”末期,规划我市焦炭产能在700万吨左右,以此为依据,规划我市煤焦化产业特别是下游产品的发展方向。
(二)加快企业重组改造进程,淘汰落后产能。
鼓励现有煤化工企业按产业链组建联合集团。加快宝泰隆公司60万吨/年干熄焦工艺改造项目、吉伟公司60万吨/年焦炉改造项目建设进程;推进凯博达公司100万吨/年焦炉改造项目尽快开工。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方案,到“十一五”末期彻底淘汰、关闭落后产能,实现我市焦化产业的提档升级。
(三)实施重点项目。
重点推进宝泰隆新建100万吨/年焦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宝泰隆公司煤焦产业化项目实施,具体包括:新建360万吨/年洗煤项目、新建20万吨/年甲醇项目、新建20万吨/年煤焦油加氢项目。
(四)建设完善煤化工产业园区。
对已初具规模的机电厂工业园区、红鲜焦化园区、中心河焦化园区的功能进一步完善规划。测定环境容量,完善配套设施,规范企业规模,确定企业户数。重点做好现有焦化企业污染治理工作,限期实现达标排放。
(五)做好煤化工接续项目前期谋划,促进下游产品开发。
围绕总的发展目标,加快有发展前景、效益好的项目建设,发展壮大我市煤化工产业。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紧密联系,提早做好煤化工接续项目前期谋划工作,尽早开展相关前期工作,针对不同阶段发展目标,储备一批切实可行的煤化工项目,在条件成熟时予以发布,并与企业对接。分期分批分层次的进行建设,确保我市煤化工产业的有序发展。
五、加快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促进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煤化工产业具有投资量大、技术含量高等特点,必须建立科学的决策支持机制和风险规避机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周密组织,稳步推进。要按照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用地指标、环境容量和资源配置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对发展煤化工产业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对重大项目布局和建设进行统一协调,加快规划项目实施。严格控制规划布局之外的新建项目建设,提高准入门槛,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二)支持骨干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增强产业竞争力。优惠政策制定要立足于高起点、高技术,支持骨干煤化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校的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企业和产品。
(三)坚持以循环经济的理念发展煤化工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煤化工企业要积极采用清洁工艺和节能降耗技术,增加对煤矸石、焦炉气、煤焦油等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的投入,力争将煤炭资源“吃干榨尽”,减轻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积极利用国家和省有关扶持资金和政策,支持煤炭和煤化工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高煤化工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进一步调整煤炭供应结构,切实保障我市煤化工产业发展需求。一是重点煤化工企业要充分考虑将来的原料煤资源需求,做好统筹规划。既要努力保证电煤供应,又要优化配置煤种结构,为煤化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资源支撑。二是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加强对煤炭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努力减少煤炭外流。今后市内煤炭企业不再向市外项目出具供煤承诺。
(五)努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运用银企联手、银团贷款等方式,确保重点煤化工项目建设。支持煤化工企业通过股票、企业债券、信托资金、金融租赁和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加快推进煤化工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的合资合作,吸引境外资本和社会资本,加大对我市煤化工产业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