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2/5/6

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连云港市综治委办公室

年十月四日

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在省综治委的指导和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崛起腾飞”的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深化平安连云港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争取领导重视,创造保障条件

各级政法、综治组织努力争取党委政府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和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市委、市政府相继召开了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议、深入开展平安连云港建设工作会议、市综治委全体成员会议,明确提出了构建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新的目标任务。严格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提出年度总体工作规划和有关达标比率,作为硬性任务直接压到各级党政领导身上,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市综治委研究制定了《全市平安创建“十大机制”建设实施意见》,对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和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逐项进行分解量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区立足实际,自加压力,制定实施了《平安建设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抓住压降犯罪、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工作、齐抓共管机制等关键环节,集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将综治专项经费、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设备投入等列入财政预算,并切实核拨到位。专门研究制定保安、流动人口协管员等经费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基本解决了专职保安、流动人口协管员和治保会、调委会等人员的工资报酬问题。

(二)强化固本措施,夯实工作基础

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挂钩承包制度,由县区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抓线”,做好所包乡镇和分管条线的基层基础和平安建设工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区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别包乡镇(街道)、村(社区)、包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村(社区)干部包组、包居民小区,确保不发生影响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切实做到了层层传递压力,人人明确责任,处处巩固提高。

进一步强化和实施平安建设复查制度。市综治委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于4月下旬对已经达标的社会治安安全乡镇(街道)组织开展全面复查活动,严格评定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凡长效管理措施不力、工作绩效严重下降的,予以警告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全市共有85个乡镇(街道)达到合格和基本合格标准,占92·4%,有力地推动了长效管理措施的落实。

进一步抓好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调整充实了一批年富力强、具有较强政治业务素质的领导干部,着力解决专职工作人员配备和办公设施、办公经费等基本问题。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全部配备了1—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解决了办公设施,核拨了办公经费,做到人员配备到位、经费落实到位、办公条件良好。在全市推广建设基层政法工作区,把基层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创建办、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办公室、司法所的人员集中起来,实行一个区域办公、一条龙工作流程、一站式服务,提高了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了群众。大力加强“两所一队一庭”建设,基层公安派出所全部达到6人以上警力,司法所收编直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配备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54人。基层法庭审判力量不断充实加强,工作人员达72人。公路交巡警中队建设得到全面强化,能够与其承担的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防范控制任务相适应。继续加强和完善村(居)综合治理办公室规范化,选配一名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担任专职综治办主任,主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统一制定工作例会、情况报送、巡逻防控、矛盾纠纷调解等规章制度,并认真研究落实村(社区)综治办人员的工资报酬和警务室、调解室、保安联防队员备勤室等基本办公设施。全市1640个村(社区)全部组建了综治办,实现了综合治理、社区警务、治保调解和外来人口管理等五项工作职能在一个组织的框架内规范化运作。

进一步强化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特别是乡镇(街道)保安联防队伍建设。采取由县区统一筹集、管理、发放保安联防费用和为保安联防队员投保养老、医疗保险等办法,巩固和扩大保安联防队伍。全市专职保安联防队伍达4542人,企事业单位专职保卫力量2579人,兼职保卫力量2376人;组建专职外来人口协管员队伍1846人,兼职协管员553人;治安志愿者队伍达到了24986人。

(三)提升定位标准,构筑“大防控”体系

针对城区治安状况,市公安系统以城区派出所为单位建立巡防区,采取领导干部一线指导、机关民警上街巡逻、改革基层所队勤务模式、合理调度警力等有效措施,全面推行社区巡逻网格化、路段巡防承包制、联勤协作制等治安“巡防”工作机制,切实把警力投向街面路面和案件高发、防范薄弱时段。目前,市区每天有500名民警和保安辅警,30辆巡逻汽车,24辆电瓶车、摩托车全天候巡逻在62个巡防路段。同时,市公安局把进一步加强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作为推动“三基”工程的重要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市建成社区警务室166个、农村警务室391个,共配备专职保安联防人员986名、治安志愿者10911名。今年以来,全市公安系统共为民办好事3856件,获取线索1375条,破获刑事案件793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68人,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地进一步发展壮大义务联防、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组织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开展巡逻站岗、护村护巷、邻里守望等活动。全市共有农村专职治安巡逻队伍103支,各种群众治安志愿者队伍24986人。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动态跟踪管理。以单身租住、短期租住、转租转借以及地处偏僻的出租房屋为重点,全面落实定期检查、秘密控制等防范措施。集中开展出租房屋、旅馆业及其他流动人口落脚地的清查管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混杂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全市暂住人口信息采集率和主要信息项目的准确率达到90%以上。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强化衔接管控和定期排查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控。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98%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犯罪率1.8%。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落实报到谈话、公益劳动和评议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刑罚制度的有效实施。全市共有1057名社会服刑人员进入社区矫正管理,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积极推动“四大预防工程”建设,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免疫工程”,选派政法干警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副厂长,定期对中小学生和25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社区预防工程,明确专人负责社区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建立学校、社区信息情况通报制度,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和“一帮一、多帮一”活动,全市建成14个规范化的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 “净化工程”,广泛开展“平安学校”、“平安网吧”、“零犯罪校园”等创建活动。全市共排查整改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问题17个,取缔游戏厅26家,网吧24家。“基地工程”,大力推进“青少年道德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维权岗”和“社区青少年维权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建立各种青少年法律学校403所。“四大预防工程”的实施,推动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化。

在继续加强人防、物防等常规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市着力加强以科技防范为重点的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市委、市政府转发了《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了科技防范体系建设的奋斗目标,即:通过3年努力,提前实现科技防范对市和县(区)公安部门列管的企事业单位、城镇治安复杂地区、城镇主要商业街道、城镇居民住宅小区、大中型集贸市场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全面覆盖。其中今年技术防范乡镇(街道)建成率要达到60%。市综治委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科技防范体系建设规划》,对科技防范的总体水平、社会覆盖面、工作步骤和责任落实等作出了统筹安排,明确了当前任务和规划远景。各县区广泛动员和组织国家二级以上医院、大中专院校、三星级以上中学、大型集贸市场和商场、三星级以上宾馆参与科技防范网络建设工作,主动承担科技防范费用或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四)健全调解机制,钝化各类矛盾

按照省里加强大调解机制建设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制度和领导包案调处制,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排查调处工作网络,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利益诉求和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及时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按照“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着重抓好“信息预警、排查疏导、依法处置、跟踪反馈、奖惩激励”等**五项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民间纠纷6808起,调解成功率达99.1%;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14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5件29人次。其中,全市两级调处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1581件,直接调处131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分流有关部门处理267件,督办26件,劝阻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