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5/10/20

区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宣传部
怀化市鹤城区文明办
怀化市鹤城区妇女联合会
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乡镇,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妇联所属团体会员:
为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五个鹤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宣传部、怀化市鹤城区文明办、怀化市鹤城区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家庭美德为重点,通过挖掘、树立、宣传一批道德典型,围绕“争当排头兵,建设首善区”目标要求,大力宣传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明社会风尚和现代家庭道德观念的家庭和妇女典型,引导广大家庭成员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营造平等、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的邻里关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全区人民的价值取向和道德准则,转化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社会氛围,为全面建成“五个鹤城”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6月
三、寻找范围及条件
全区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创业致富、孝老敬亲、科学教子、睦邻友好、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和谐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
3月,各街道、乡镇,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妇联所属团体会员,怀化电视台《今日鹤城》栏目和鹤城新闻网同时做好活动启动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
(二)推荐申报
3月—4月,各街道、乡镇,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妇联所属团体会员向活动组委会推荐申报最美家庭候选户。组委会同时开设电子邮箱,用于接受各单位及群众推荐申报。
申报邮箱:---@163.com。
(三)组织评选
5月,组委会组织专家、群众代表对“最美家庭”候选户进行评选,确定“怀化市鹤城区最美家庭”。
(四)事迹展播
5月—6月,在怀化电视台《今日鹤城》栏目、鹤城新闻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对评选出的“最美家庭”进行宣传,以多种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家风和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五个鹤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组成寻找全区“最美家庭”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区妇联,负责活动日常工作,各街道、乡镇,区直机关各单位,区妇联所属团体会员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参与方式,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区妇联所属团体会员要充分发挥自身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深入“妇女之家”和家庭搞好宣传发动工作。要依托“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壁报、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充分调动妇女群众和家庭参与的积极性,实现广大农村(社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面。
(三)严格标准,认真推荐
各单位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认真做好“最美家庭”遴选和推荐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现身边好的典型和事迹,把最优秀的家庭推荐上去、宣传出去,充分展示鹤城家庭的时代风采。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并征求鹤城区纪检、综治、计生、安监等相关部门意见。
各单位要在3月中旬、4月中旬、5月中旬分别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家庭需填报推荐表,并报送一式三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于3月28日前将材料报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欧阳敏;电话:2244459;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九楼)。
附件:怀化市鹤城区最美家庭推荐表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宣传部怀化市鹤城区文明办

怀化市鹤城区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