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四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6/5/10

矿业公司四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汇报


县煤炭工业管理局:
按照市局《关于召开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审查会议的通知》要求,县矿业有限公司根据本矿井的实际情况,结合生产计划安排,9月28日由矿长、总工组织有关人员,针对顶板、水、火、煤尘、瓦斯及机电运输等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对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对重大隐患的认定办法及分类标准,对本矿井四季度安全隐患进行了认真分析排查,共排查出8条一般隐患,无重大隐患,其中b级隐患1条;c级隐患7条,分别是顶板2条、通风1条、水害2条、机电2条,制定了治理措施和计划,现将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和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四季度安全工作计划及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一)b级隐患
3200采区3202采煤工作面切眼与32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贯通,预防顶板冒落,防止风流紊乱。编制贯通措施,按照措施要求,加强放炮管理工作,缩小循环进尺,少装药,搞好贯通点钢架棚的加固工作,使用双抬棚,预防原钢架棚顶部冒落。对贯通处加强有害气体检测,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具体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县局安全科督办,计划治理完成时间12月1日至12月24日。
(二)c级隐患
1、顶板
(1)3201采煤工作面煤层顶板破碎,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3201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制定的安全措施施工,确保安全开采。具体由采煤区长负责,负责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属于延续隐患。
(2)原葛石矿主下山受顶侧压影响,顶板破碎,按照维修下山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及时处理顶帮悬矸,搞好前探支护,保证维修安全。具体由掘进区长负责,总工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属于延续隐患。
2、通风
(1)3201工作面怀疑存有有害气体,加强日常检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具体由通风副总李有庆负责,总工张焕新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从10月1日至12月31日,属于延续隐患。
3、水害
(1)0标高三煤疏水巷,制定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钻探,保证掘进时人员安全。由掘进区长负责,总工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10月1日—12月31日,属于延续隐患。
(2)320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预防老巷或低洼处存有积水,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钻探,确保掘进过程中安全。由掘进区长负责,总工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10月1日—11月30日,属于延续隐患。
4、机电
(1)-26水平泵房管子道梯子有锈蚀,制定安全措施,对管子道梯子进行清理锈蚀、刷漆。由机电区长许兴辰负责,机电矿长杨贵敏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10月1日—10月5日。
(2)原葛石矿副下山排水管路固定墩有个别损坏,制定安全措施,对原葛石矿副下山排水管路固定墩进行加固。由机电区长负责,机电矿长验收,计划治理完成时间10月1日—10月6日。
对以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期限、预案和监测监控“六落实”,对治理整改不力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格执行治理、验收和挂牌督办管理等制度,确保矿井实现安全年。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矿认真贯彻学习国家和省市县煤炭管理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以及文件精神,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四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正常安全工作范围,始终把隐患排查治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还时常表现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不严、不细。
今后积极引入激励机制,调动每一名职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明确治理责任人、挂牌督办人的同时,将风险管理、融入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及时查出隐患上报、及时治理工作范围内的危险因素,进行事故隐患清除、验收、销号,建立无隐患岗位。
三、四季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及主要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部署,为确保四季度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矿井安全发展,特制定四季度安全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安全发展观,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为总抓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四级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工作的始终;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中心,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两个重点;狠抓顶板管理、机电提运两个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坚决遏制轻伤以上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1)顶板方面,根据所采煤层顶底板岩性和矿压显现情况,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及本矿编制的采掘工程支护设计方案,确定相应的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编制切合实际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采掘工作面使用好各种支护,提高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达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通风方面,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方针;安全监控系统实行矿井数字化实时监控,要做到装备完善,灵敏可靠,运转正常;瓦斯、粉尘及井下防灭火工作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把落实以风定产与合理集中生产与加强现场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无风、微风作业,确保通风系统布置合理。
(3)机电方面,逐步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老、旧、杂设备和工艺,重点做好设备和工艺更新工作;做到安全设施灵敏可靠,并定期检验,及时维修,做到固定设备台台完好,移动设备杜绝失爆,各种记录资料齐全;持续不断的开展机电、提升运输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严格提升运输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
(4)水害方面,按照防治水规定要求,配足配齐防治水专业人员和装备,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防溃水、透水、突水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预防原来的老巷、老空或低洼处局部存有积水,采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钻探,钻探60米掘进30米,留有安全距离30米,严防因管理、排查、操作不当造成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和“双基”建设活动,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深入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矿井安全质量管理和调度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双基”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矿井长治久安,推进矿井安全发展,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安全工作经验,规范操作,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考核,使井巷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打造本质安全型施工现场。
3、加强雨季“三防”工作,做好雨季“三防”工程的落实,认真做好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特别是对防雷设施和地面供电系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加强对矿区附近干渠、河流检查等工作,认真做好对井下出水点和地面巡查观测工作,在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实施24小时不间断的巡视;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省煤炭局《强化煤矿防治水管理十项特别规定》,切实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汛期安全生产。
4、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装[]15号和安监总煤装[]33号以及鲁煤安监科[]126号等有关要求,对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安办法(试行)》要求,按照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对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责任制,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5、规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处置机制;突出抓好“调度员10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规定的落实,严格执行大雨暴雨和易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如暴风、强雷电等)等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规定,以及停产撤人情况的逐级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和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做好各类应急预案的补充完善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配齐应急救援人员,根据组织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情况,教育职工增强自我保安、相互相安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矿井的灾害性天气预警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实现安全年。
附:四季度b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
四季度c级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
二o一三年十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