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关于粤东地区五市分行存量不良贷款的分析报告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6

银行关于粤东地区五市分行存量不良贷款的分析报告第3页

,并尽快进入处置变现环节。(2)抵债资产进入变现环节前,必须对资产进行重新评估,进而确定处置底价。(3)所有抵债资产处置方案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处置,处置资产时尽量采用公开竞卖形式,防止场外交易和防范相关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
5.加大对单户贷款金额300万元以下贷款的退出力度
截止12月底,粤东地区分行贷款芝麻户情况较为严重,贷款质量差,单户300万元以下贷款金额为118073万元,不良贷款为88879万元,平均不良率为75.3%。对300万元以下贷款客户,应采取包括现金回收、呆帐核销、以物抵债、诉讼催收等强力手段加快退出。
各分行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尽快退出芝麻户贷款。对金额100万元以下贷款或者核准未通过的芝麻户贷款原则上按100%比率退出;对于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贷款应实行有序退出,其中正常贷款到期原则退出比率不少于10%,不良贷款退出比率不少于40%。
6.加大通过法律诉讼回收不良贷款的力度
我分行在盘活不良贷款时,运用法律诉讼手段追偿贷款仍然有限,这既与司法环境有关,也与我分行在不良贷款管理中出于业务发展的考虑,尽量减少进入司法程序有关。
为此,要主动运用法律诉讼手段盘活不良贷款,要做好相关的基础工作:(1)建立一套完整高效的贷款诉讼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制度提高贷款诉讼决策的科学性和时效性。(2)拟定相关标准,对拟进行法律诉讼的不良贷款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寻找贷款诉讼最佳切入时点。(3)积极开拓思路,充分运用申请支付令、行使代位权、撤消权等其他诉讼手段,加大诉讼追偿力度。(4)针对贷款诉讼易、执行难现状,应在协助司法执行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主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