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会综合治税办上半年情况汇报

工作汇报范文 发布时间:2017/4/6

县社会综合治税办上半年情况汇报


县综合治税办公室
半年以来,县综合治税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总体思路,立足我县税收征管实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整个治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扩面征收,深入推进我县税收行业清理整治。从3月2日起,我办对全县的主体税源(房屋租赁、家庭宾馆、沱江沿河酒吧、餐饮)及联合控管税源进行进一步清查摸底和税源税收分析。通过分析确定今年的综合治税税收计划总任务为1995万元。1、主体税源:房屋租赁、家庭宾馆、沱江沿河酒吧及餐饮应纳税总户数是1741户,全年税收目标1200万元。(房屋租赁经营用户1395户、家庭客栈242户、税收目标500万元;重点清理大户50户,税收目标500万元;酒吧行业38户、餐饮行业16户、税收目标200万元)。2、联合控管税源税收目标795万元。(车辆税收目标80万元,房产局私房建设税收25万元,住建局私房建设及装修税收目标120万元,矿产品、采石场税收目标570万元)。截止6月28日,共完成税收入库545.48万元,完成了全年计划总任务的27.34%。税收进度如下:(1)主体税源:房屋租赁已征收74户,征收税款11.5万元;家庭客栈已征收8户,征收税款1.57万元;重点大户已征收67户,入库税款134.3万元;酒吧已征收38户,征收税款40.64万元;餐饮行业已征收16户,征收税款15.01万元。目前共完成征收户数210户,入库税款203.02万元,完成了主体税源税收目标的16.92%,与去年同期比增收46.74万元,增加23.02%。(2)联合控管税源:房产局入库10.31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3.66万元;住建局入库181.79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111.18万元;交管所车辆税收入库5.36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减少33.44万元;矿管办矿产品税收入库145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9万元。目前共完成征收税款入库342.46万元,完成联合控管税收目标43.07%。
二是实施涉税信息共享,实行信息管税。为了进一步实行信息管税,我治税办依据《县地方税费保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全县37协税护税部门进行信息监控,建立涉税信息月报制。对各部门上报的涉税信息及时分析、处理和利用。半年来通过网络已完成上报相关综合治税信息5000多条,利用率达80%。根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登记和水利工程登记的涉税信息,目前入库700余万元,其中建安工程入库500多万元;通过房产局、国土局、住建局提供的相关涉税信息,实现房屋交易税款入库5万元,房屋建设装修入库税款15.97万元。实施涉税信息共享,实行信息管税,强化了税收征管力度,有效的阻塞了税收漏洞。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税源联合控管机制。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协税、护税相关部门的税源联合控管工作,治税办与协税、护税的相关部门建立了综合治税联席机制和政府综合治税工作年终考核制度。按季召开综合治税协调会,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月通报综合治税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发现的涉税问题,由税务稽查、公安经侦、治税办相关人员组成的治税专案组,靠上检查、跟踪处理、及时反馈,适时化解。5月份,针对酒吧协会口头提出关于要求重新核定月定税额的申请。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实现税负的公平、公正,由综合治税办牵头,召开了地税局、沱江镇、公安经侦相关部门的综合治税联席会。会上及时成立了由综合治税办、地税局、沱江镇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税负调整工作组,按照会议要求,对提出申请的19家酒吧、3个演艺场进行实地监控和收入测算工作。目前已完成了7户酒吧、3个演艺场的月定税额工作。
二、存在三个问题
(一)房屋租赁、家庭客栈、餐饮行业征税工作成效不大,离目标任务差距很远,需要各部门加大配合力度。
(二)酒吧税负调整工作推进缓慢,需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三)采石打砂厂的税负调整工作,目前没有进展,各部门应加大配合力度,以法律为依据,努力完善和推进此项工作。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着力对房屋租赁、门面出租、家庭宾馆、打砂场、预制场、演艺场税源进行清理整治。
二是强化税收稽查,继续完善公安经侦、税务稽查的联席机制,加大对工作动态中出现的“偷税、漏税、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高效、快捷、安全的信息传输渠道,形成数据规范、格式统一、覆盖全面、资源共享的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增强涉税信息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认真落实综合治税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协税、护税相关单位进行严格考核,结果由政府督查室进行通报。
四、一点请求
请求给予解决治税办筹建信息网络平台所需的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