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14

2010年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实施方案第2页

好试点,推行合同制消防文员协助参与消防监督检查等消防监督执法新举措,有效缓解当前消防机构执法检查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

4.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证制度。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等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8月上旬):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示范带动阶段(2010年8月中旬至2010年12月):市政府将通江县确定为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示范样板县,南江县确定为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和夯实农村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示范样板县,巴州区确定为夯实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示范样板区,平昌县确定为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示范样板县。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建设标准和要求,采取蹲点帮扶、定点指导等方式,区分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打造本地“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并大力推广。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在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方案和措施,重点向基层延伸,全面推广实施“防火墙”工程。要注意总结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强对工作薄弱地区的帮扶,推动“防火墙”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

(四)验收阶段(2012年9月至2012年12月):各地于2012年12月中旬前对本地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