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岗位工作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任职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程序及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碧口水电厂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岗位。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q/bkd—302—00·14—1990 纪委工作标准
碧口水电厂部门职责(试行) 1993-08-30发布
3、职责
3.1主持纪检监察办的全面工作。
3.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3.3负责检查、督促并组织落实上级、厂党委和厂纪委的有关决议、决定、指令性工作的部署。
3.4负责全厂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管理工作。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有中级政工专业职称。
4.2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保守秘密。
4.3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建理论、纪检工作和行政管理等知识。熟悉掌握本企业纪检、**及日常工作任务、方法及**查办、案件查处程序等专项知识。
4.4了解电力企业现代化管理基本知识,掌握企业法和有关电力管理的法律法规。
4.5了解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及经营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本厂情况。
4.6能正确理解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政策及文件精神,结合全厂实际情况,能做出正确的分析和判断。
4.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务实创新,应变处置能力和较强的社会交往活动能力。
4.8有五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或曾担任过党群部门科级领导职务。
4.9中共正式党员。
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主持纪检监察办日常工作。
5.2组织起草和审核纪检监察办上报下发的各类公文,完成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本厂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解落实、管理与协调。
5.3搞好党内监督,参加党委每年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
5.4负责组织每月对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纪检条规情况检查一次。
5.5负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5.6负责每月至少一次深入支部、小组调查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听取和征求职工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纪委书记汇报。
5.7负责安排每季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对全厂党的组织、党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党纪教育等情况进行抽查,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年终总结。
5.8负责组织实施全厂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5.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6、检查与考核
6.1根据考核条例,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人事和组织部门的检查考核。
6.2将考核与检查结果与聘任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