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系统“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开展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1/1/2

纪检监察系统“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开展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规范履职、模范执行制度的意识和能力,着力解决执纪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要求

1、增强法纪意识。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始终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文明规范执纪的自觉性。

2、完善内部管理。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努力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3、规范履职行为。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的具体要求,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真正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重点工作安排

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从2010年3月份开始,5月份结束,重点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各镇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参照活动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活动中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1、集中学习培训。委(局)机关、各镇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讨论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学习培训。

(1)围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开展集中业务辅导。

(2)围绕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等内容进行业务辅导和专题研讨。

(3)围绕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组织委(局)机关各室、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开展研讨,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深入查找问题。采取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通过上级点、自己找、相关部门提,深入查找在执纪办案、监督检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开展“三查三看”活动。查工作依据是否充分,看法治意识是否牢固;查岗位分工是否合理,看制衡关系是否有效;查风险点是否明确,看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2)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范围内同志开展集体谈心活动,各党小组开展集中思想交流活动,各室内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促进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3、认真整改落实。市、镇纪检监察组织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简易管用的原则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1)围绕规范内部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要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2)4月下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采取自查与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查找和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组织领导

开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在坚持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宣传“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的先进典型,宣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