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创建“和谐、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9

某镇创建“和谐、生态、文明”村镇创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建设平湖小城镇的现代化集镇目标,着眼于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的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和谐、生态、文明”村镇年活动(以下简称创建年活动),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开展创建年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要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围绕县委建设“中国食用菌之都”的战略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政治、文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牢牢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扎扎实实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好,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开拓创新,努力构建“和谐、生态、文明”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建设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力争在把平湖建设成为“和谐、生态、文明”优美城镇。具体要求如下:

1、社会和谐。即干群和邻里和谐相处、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辖区矛盾纠纷大幅减少,辖区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大幅减少,无越级上访行为;各村、各单位均成立有应急队伍。

2、人居环境良好。即市容、村容整洁,村居建设规划科学、整齐有序,无违章违规建筑;村道硬化,交通畅通;辖区无乱、脏、差现象,村道、庭院及公共场所整洁,沟渠畅通;各村建有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有专职环卫员;山林绿化良好,无“光头山”现象,道路两边一重山无新增坟墓;河流、人饮水源无污染;生产性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3、乡风文明。即《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得到全面贯彻,“八荣八耻”等社会主义荣辱观得到普遍践行;各村制定有完善的村规民约,每户均签有遵规守约承诺书;尊老爱幼,扶贫助困、扶弱助残、扶危助难、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中华美德得到继承和发扬;贫困儿童、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众得到全社会关注和照顾,无虐待老人、儿童、妇女行为。

4、经济发展。即社会经济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粮食生产保持稳定,食用菌、水果、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有较大规模发展;“一村一品”工作扎实有效,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明显;工业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带动效益更加明显,各类企业有序发展得到加强;

5、农村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即基本实现村道硬化和人饮安全工程;现代化水利工程、防洪堤工程普遍实施,农业防灾能力增强;公共设施日趋完善。

6、事业发展。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灾救济制度得到有效实施;计生工作扎实开展,各类指标明显提高,计生工作水平达到全县先进行列;基础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得到加强,党员干部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创建年活动是镇党委、政府经过综合考虑我镇近几年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遇到的困难和发展现状、发展目标,作出的重大决定。各村、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成立本村、村单位的创建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并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村、村单位的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实施。

2、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各村、各单位,要把创建年活动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创建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开办专栏、专题、专刊,深入宣传创建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加强舆论监督,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将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创建年活动上来,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年活动之中。群策群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创建的良好局面。

3、制定方案、全面开展。各村、各单位在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本村、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同“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以及今年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相衔接,要充分体现创建年活动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抓紧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拓展创建领域,提升建设内涵,深化主题实践,使创建活动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使各项工作得到改进和加强,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谐得到更大实惠。

五、检督落实、考核评比
各村、各单位应每个月镇党政办书面汇报一次本村、本单位创建年活动的进展情况,镇党委、政府将半年及一年终了时对各村、各单位的创建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未认真开展活动的村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具体考评内容如下:


1、“家园清洁行动”开展情况。

2、为民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

3、安全生产、消防及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4、社会安定稳定工作开展情况。

5、平安村居工作开展情况。

6、**工作开展情况。

7、计生工作开展情况。

8、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9、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10、党委、政府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