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5

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第2页

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原则,依法办事。出台涉及公务员管理政策,不得违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中央和省上尚未明确规定的,须事先征求南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意见。要把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进行公务员登记,是否按照规定确定职务与级别,是否严格执行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各项配套的政策法规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进入机关的人员,坚决予以清理;对各单位在此次公务员登记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确保公务员法的顺利实施。

本工作意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