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质量安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猪肉质量安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全省商务系统强化生猪屠宰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充分利用国家六部委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机遇,抓住我省当前肉品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定点屠宰企业责任意识,提高定点屠宰厂肉品检疫检验水平和无害化处理水平,严禁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进入市场,切实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保证专项整治取得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主要整治任务
1、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前审核换证工作,会同公安、财政、环保、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本辖区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清理整顿。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抽调并组织精干业务力量,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实地检查本辖区内全部县以上屠宰企业;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实地检查本辖区内全部乡镇及农村小型屠宰场点。检查工作应于今年10月底以前结束,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应立即督促其开展整改,整改期为一个月;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定点屠宰资格。检查要细致,不能流于形式。不但要检查各企业硬件设施、屠宰设备,更要在屠宰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设置规划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
2、开展肉品质量安全整治。各定点屠宰企业是出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频度,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等方法,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的各项有关制度。检查的内容包括:入厂检查验收制度、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及人员、检验操作是否合规、检验证章使用情况、无害化处理、购销台帐是否完备等各个方面。要督促各屠宰企业重视肉品质量安全,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问题猪肉产品上市销售。各地要将检查内容制成表格,逐一进行核对或打分,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每次进厂检查出厂肉品质量,可以采取目测、显微镜检测等多种检查检测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数量不得少于当日屠宰量的10%。如对肉品质量检测发生争议的,可以报请省商务厅对猪肉产品进行复检。商务主管部门还要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肉品水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查屠宰过程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屠宰企业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报请设区市人民政府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3、开展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整治。近年来,瘦肉精事件屡禁不止,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督促定点屠宰企业改善检测条件,提高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的检测能力。要引导定点屠宰企业采取“厂场联营”、签订肉品质量安全责任状等多种方法,严把生猪进厂关,做到没有佩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绝不进厂屠宰,杜绝喂食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的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一旦发现疑似喂食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质的生猪,应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部门和商务主管部门,着手进行抽验,对抽验样本进行备份。对查出问题的屠商或生猪饲养厂(场),要坚决取消为其代宰生猪。专项整治期间,省商务厅将以突击抽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抽验不少于200批次的猪肉产品。省厅将组织监督抽验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抽验工作,发现调换抽验样本或违反抽验程序的,严肃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4、保持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此次肉品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按照全省统一部署,9月-11月将掀起全省打击私屠滥宰行动的高潮。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一是要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并要进行复查;二是要严密监控城乡结合部、私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的区域,采取专人重点盯防和发动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法,争取把私屠滥宰现象扼制在萌芽状态,不让经私屠滥宰的猪肉产品流向市场。对冒用、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一律视为私屠滥宰,要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生产工具及产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和合作,发现涉嫌犯罪的,要主动提供线索或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快速有效的惩处犯罪分子。
5、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配合完成好专项整治的各项任务。此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重点协助动检部门扎实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协助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切实开展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肉品质量专项整治。要充分发挥商务部门职能,加强对本辖内各交易批发市场和肉品流通的监测,加强对重点市场和重点企业的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处置。要保证生猪养殖、检疫、运输、交易、屠宰、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环环相扣,不给违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兼顾,既要部署、落实好商务主管部门的整治计划和工作,履行好商务部门自身职责,又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对整个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谋划。要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共同谋划,争取与各部门的整治计划、任务和进度相互衔接。避免出现计划冲突、难以落实、相互推诿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猪肉卫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具体措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统计报送制度和新闻通报制度,保障工作的有效开展。
2、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切实形成监管合力。要建立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浩大的打击声势。
3、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地要特别重视加强对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肉品安全知识,引导老百姓健康消费,同时要引导各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客观准确报道,努力营造人人关注肉品安全、人人支持专项整治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商务综合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服务中心的作用,保障市民的知情权,畅通举报渠道,拓宽线索来源,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热情,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8月上旬)
这一阶段,各地要广泛利用新闻发布会、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掀起舆论宣传的高潮,充分为专项整治行动造势。动员好各方面力量,保证专项整治开好头、起好步。
2、企业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日至9月15日)
这一阶段,各地要以对企业的清理整顿、经营行为的监督和出厂肉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加强突击抽查,确保屠宰企业出厂肉品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市场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1月30日)
这一阶段,恰逢“国庆、中秋”。各地要掀起以市场整治为重点的整治高潮,要对县以上大型集贸市场、私屠滥宰屡禁不止的区域做彻底检查。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使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真正得到有效遏制。那一世范文网
4、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各地要对专项整治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做认真的总结。省商务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从2010年8月起,每月10日前汇总当地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报省商务厅。如遇重大情况或问题,及时上报。2011年1月5日前,向省商务厅上报当地专项整治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