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9

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根据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北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推进全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我县生产加工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㈠突出三大重点。即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体系。把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㈡明确八个方面。即把农产品、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馆消费、药品、猪肉、进出口产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八个方面作为主要方面;将各种农副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餐饮业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整治重点单位;把农村、城乡接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区域作为整治重点区域。
㈢实现6个100%的目标。即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全县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100%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县城城区市场和超市要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城区内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销售单位销售和食用的猪肉要100%来自定点加工屠宰场;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和涉及人身安全健康产品的生产企业要100%建立质量档案;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等。
三、工作安排
(一)明确部门职责
1、县农业局、畜牧局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加强对“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饮料添加剂等问题;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
2、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
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水产局负责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药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馆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彻底解决团风城区的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点无证照经营的问题;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
5、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质量安全整治。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严厉打击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从现在到今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县商务局负责猪肉质量安全整治。加强牲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无耳标的牲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查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7、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各有关单位根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督查检查阶段(9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积极开展工作。取缔无证照生产经营,取消不符合生产经营要求的企业生产资格,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每月至少联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同时组织督查组分阶段进行督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和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在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县政府和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12月20日之前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政府成立全县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吴恒斌同志任组长,副县长肖建军、胡凯同志任副组长,县法制办、监察局、质监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商务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童泽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质监局,负责制定整治方案,督促检查工作进度,分析舆论动态,研究应对措施等。各有关单位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抓,并组织专人实施。
㈡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提出整治目标,分别落实责任。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不能实现预期目标,特别是实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庇护、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㈢搞好宣传,全面发动。大力宣传实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整治的重要意义,积极倡导和使用“中国制造”名牌产品,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程。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增强人民群众消费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打假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㈣突出重点,力求实效。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产品、食品、餐饮消费、猪肉、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进出口产品等8个方面,重点抓好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严格执法,加强办案协作,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㈤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正确处理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阶段性任务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关系,通过专项整治,探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体系建设模式和途径,实行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企业承诺制。把我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