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6/12/8

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公安部、省公安厅、宜昌市政府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监督管理,彻底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施工生产安全,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明责除患保平安”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枝消防委[2014]6号)文件精神,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项目建设领域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监管力度,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项目建设施工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依靠党委政府、发动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按照“三大、三明、三常、三严”理念,强化火灾隐患整治“三分三定”和“五步疗法”,全力实现全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率达100%、重大火灾隐患按期销案率达10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培训上岗率达100%、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维保率达100%、重点区域场所实战演练率达100%等目标,有效维护全市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及全国、全省“两会”(以下简称“四节两会”)等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使检查收到最大实效,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项检查部署会议。会上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重大项目建设消防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为火灾防控工作成员的活动小组,负责组织,综合指导,协调火灾防控工作的全过程,制定检查方案,做到有组织有领导,以保证火灾防控工作的实质性。
四、工作重点、内容及措施
(一)工作重点
本次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是对各重大项目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及安全使用情况;现场临时用电规范管理措施落实情况等为重点。
(二)工作内容
1、各项目业主要进一步加强所属现场的管理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认真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施工项目部要检查自身是否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强化对火灾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掌握基本的防、灭火常识。
2、检查并督促各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动火施工管理,要制订动火方案并严格审查,实施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实行严格的人员监护下施工。
3、严格审查所有进场施工的企业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严禁无资质企业或无资格人员进场施工作业。对施工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实施监督,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措施
1、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2、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业主要充分认识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本项目建设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把大检查活动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和作业队。
2、明确重点,落实责任。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要做到不漏一处隐患。通过大检查,设施不全的要立即添置,措施不力的要立即加强,制度不全的要立即完善,切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3、加强教育,严格自查。要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消防意识。同时要落实各项目建设单位的定期自查制度,凡是发现项目建设单位没有组织专门队伍进行大检查,或因为工作不落实,隐患没发现,整改不及时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
市发改局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