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流动人口计生清查活动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3/6/13
区流动人口计生清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四化“工作机制,彻底澄清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底数,堵塞管理漏洞。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春季城市与流动人口清理清查集中服务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和全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座谈会精神,通过对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全面清理清查,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找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推进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力争使流动人口合法生育率、纳入管理率和流动人口协查通报率、反馈率、发证率、验证率均达到100%。
二、时间任务
活动时间:4月21日至23日.
主要任务:本次活动以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春季健康查体为主线,突出抓好流入人口的持证、验证、流动人口合同签订及租赁房屋合同签订。具体如下:
(一)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查体
1、健康查体范围:全部流入已婚育龄妇女。
2、对不能按时参加查体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由居委会包片工作人员配合计生包居人员兜清底子,摸清下落,对有问题的妇女一追到底,确保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查体率、建档率达到100%。
(二)流动人口清理
1、流入人口全面登记上表。凡是来各镇街辖区内经商、务工的区外流入育龄妇女(18周岁以上未婚和已婚育龄妇女)都必须登记上表,按表格内容填全填齐,不要空项。
2、对于区外流入的育龄妇女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要下达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证明》的催办通知,限期办理。
3、对于区外流入的育龄妇女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年未验证的,具体负责人要及时收交《流动证》,证验后及时送给育龄妇女。
4、居委会、房主、流动户分别签订房屋出租管理合同,一式三份,居委会一份、房主一份、流动人口一份。
5、活动结束后,各镇街计生办把清理清查情况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分析、上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清查范围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重点清查辖区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各大市场、商业网点、娱乐场所等,从事务工、经商、服务等活动的外县市流入人口;对本辖区流出外县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流出人口一并进行清理清查;对镇街与社区之间的居住地、务工(或经商)地与户籍地分离人员,已婚育龄妇女在本辖区而计生管理不在本辖区的,清查时也进行登记上表,并与户籍地或计生管理地搞好对接,防止漏统漏管。
四、部门职责
由区综治办牵头,计生、公安、工商、劳动、建设房管、行政执法等部门配合,集中清查城区驻地主要街面,其他镇街由镇街综治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
人口计生部门:清理核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未婚女青年和全家流入人员;查验流动人口证;对未办理流动人口证的,下达催办通知,并通知健康查体。
公安部门:摸清暂住人口底数,核查暂住证,并督促流入人员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工商部门:摸清辖区沿街流动人口底数,查验外来人口经商办理营业执照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督促业主积极配合并提供所需相关证件,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建设房管部门:摸清辖区沿街门面房租赁情况及建筑工地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督促其提供门面房房主基本信息,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人社部门:摸清流入人口劳动保障待遇情况,宣传劳动部门法律法规,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行政执法部门:维护辖区沿街门面房业主正常经营秩序,宣传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规定,同时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填写《流动人口清理清查登记表》。
五、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1日-23日):集中清查阶段,按照集中清查与宣传发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社区为单位组织专人对本辖区的流入流出人口,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拉网式的搜索,并登记建档,落实措施,做到不漏登一人,不漏填一项,努力达到对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姓名、户籍地、现居住地、生育节育、从业状况、流入、流出时间、数量“八个清楚“和人、册、表、证“四个相符“。同时,各社区要积极与工商部门、辖区民警联系,取得协作和配合,共同开展清理清查活动。入户清查同时,下达查体通知书、下发致流动人口一封信、《婚育证明》催办通知等。
第二阶段(4月24日-30日):汇总分析、整改提高阶段。清查清理结束后,各镇街要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及清查结果于28日前上报区综治办。对清查出的流入未持《婚育证明》及流动妇女婚、孕、育、节育等情况发生变动的,及时变更各种信息资料,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向其户籍所在地进行协查通报。对清查出的流出人口,特别是流出育龄妇女,要通过平台、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流入地进行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流出育妇的婚育、节育动态,督促其按时寄回《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本次活动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公安、工商、行政执法、建设、房管、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开展,各镇街综治办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区各相关单位、镇街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设计相关调查表格,做到一次入户调查,信息多方共享。
(三)强化措施、保证质量。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搞好服务,确保持证率、建档率、验证率、合同率达100%,对未按规定时间落实验证、办证的流动人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合同予以征收违约金。
(四)各镇街、社区在开展好本辖区范围内清查工作的同时,要互相协作、互通信息,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对因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造成流动人口漏登漏管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