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7/3
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方案
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净化网络、网吧、校园周边环境为重点,坚决遏制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
二、工作重点
1.加大网吧管理力度。严格控制网吧数量,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取缔“黑网吧”。
2.着力优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基础管理,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严厉打击网络淫秽色情活动,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垃圾信息,依法关闭违法网站。
3.进一步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及时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出版物,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4.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推介,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
三、工作步骤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现就3至6月份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1.3月29日,省文明委组织召开全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区文明办组织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天元公安分局、天元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团区委、区关工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2.4月10日前,由区文明办制定《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报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后下发,并报市文明办。
3.4月15日至25日,区领导接受市直主要新闻媒体专访,对本部门落实工作任务作出公开承诺。
(二)组织实施阶段
1.4月8日前,各工作部门及各网吧、网站、出版物市场对照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开展整改。
2.4月8日前后,向市外宣办报告违规网站名单,并公示限期整改。
3.4月9日前后,各成员单位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网吧整治、优化网络环境、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调研,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4月10日前后,迎接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到我市进行专项调研督查。
5.5月10日前,组织参加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座谈会。
6.5月20日左右,迎接省协调小组领导来我市开展重点工作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要求,成立天元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区文明委担负着指挥协调责任,区委宣传部和区文明办要起牵头作用,教育、公安、文化、工商、团委、关工委等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净化全区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2.强化依法依责。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积极主动开展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各职能部门要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打击,推动净化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工作职责主动积极开展整治行动,不越位不缺位。
3.加强督促检查。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督促检查,要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纳入创建文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对动作迟缓、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实行问责。对在整治行动中违反工作纪律或有关规定的公职人员,追究相应的纪律或法律责任。
4.做好宣传工作。要配合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及时报道我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总结宣传我区净化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曝光一批典型违规违法案例。配合市级新闻媒体,做好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访。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全程参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组织领导
为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在区文明委领导下,成立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爱云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李晓华区人大副主任
杨胜跃区政府副区长
易冬林区政协副主席
成员:肖国斌天元公安分局局长
聂放军天元工商分局局长
罗文斌区委办副主任
夏金文政府办副主任
贺文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炯区法制办主任
董运喜区教育局局长
杨忠民区文化局局长
王亚东区卫生局局长
齐华团区委书记
韩非区老干局局长
杨卫国区文明办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附件: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任务分工
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