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工作方案范文 发布时间:2017/6/24

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县妇幼保健院: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督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全县妇保事业稳步发展,切实保障全县妇女儿童权益,经局务会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县妇幼保健院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信息管理、产科建设、健康教育、出生证明管理、基本分为100分。其中,组织管理15分、妇女保健20分、儿童保健20分、妇幼信息管理15分、产科建设10分、健康教育10分、出生证明管理10分。(具体考核标准附后)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指导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实地考核,逐项打分对目标责任单位目标考核提出初评意见,经局务会审定后形成考评结果并进行通报。综合考评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达标,70分以下为不达标。
四、奖惩措施
1、确定为当年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及良好单位,给予精神、物质奖励,确定为不达标单位给予处罚。
2、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全部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职务等处分。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
六、考核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下达的考核目标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落实。
(二)考核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核标准,突出重点,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工作相结合,力求使考核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单位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水平,并做好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