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好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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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新问题。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一定要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基层人大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大监督的新方法、新路子,要大胆实践,及时总结基层人大的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并坚持召开镇、街道人大工作例会,做好经验的交流和推广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的职能作用。三、区人大常委会对发挥镇、街道人大作用的探索和实践
1、积极向区委争取,配齐配强镇、街道人大工作人员,全面提高政治经济待遇。按照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我区已经出台了《中共路桥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要求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由镇、街道党委书记兼任的要切实履行职责,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人大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参加人大会议,并配专职副主席、副主任1—2名。镇、街道人大专职主席、工委主任和未设专职主席、工委主任的负责日常工作的镇、街道人大副主席、工委副主任应列席同级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镇、街道设立人大办公室,配专职工作人员1—2名。镇、街道人大的活动经费,要按照规定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2、审时度势,及时制订出台了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试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制度,全面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区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吸收各地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街道人大工作的实际,经区委常委会认真研究后,及时制订出台了《台州市路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试行办法》,对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责、任务、机构设置和作用发挥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人大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3、全面推行“代表之家”建设,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为了使人大代表能够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区人大常委会还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在全市率先组织各镇、街道人大创建了“代表之家”。同时,常委会还建立完善代表履职和代表建议办理的激励机制,开展评选优秀代表、优秀议案和建议等活动,并探索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有效方式,积极推进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探索代表辞职制,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4、探索召开“小人代会”,试行评议副镇长,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为了及时将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交人代会审议,并进一步加强对本级人大选举产生的镇政府组成人员的监督,有效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和作用,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新举措,以金清镇为试点,指导镇人大召开“小人代会”,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对镇政府的工作效能评价,并试行对任命的四名副镇长进行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是镇人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丰富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有益尝试,极大地调动了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增强了政府组成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促进了镇人大职能的有效发挥。
5、进一步拓展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宣传平台,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区人大常委会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给代表寄发常委会会刊、人代会汇编、人大信息等刊物,畅通与代表之间的上情下达、下情上传渠道,使代表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常委会工作动态。同时,常委会还积极拓展人大工作的宣传平台,创编了《路桥人大信息》,开通了路桥人大网站,专门开设了人大论坛、网上**、人大信箱等多项与人大工作互动交流的栏目,充分反映人大网站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目的,为我区人大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宣传载体,提高了人大工作的实效性。在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时,常委会还首次在电视、报纸上公开向全区人民征求意见,组织路桥籍的公民参加旁听,把地方人大特别是各镇、街道人大代表的评议活动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良好的人大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