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7
关于全县粮食企业改革的调查与思考第4页
现值,国土方面的税费为2345.3万元28.3%=664万元,房产方面的税费为3648.3万元5.95%=217万元,合计881万元。如果完全按有关规定办事,变现费用至少超过1000万元。此8项总额为5961.14万元。此方案的优点是完全按政策办事;缺点是成本过大,高于可变现资产数,违背了量入为出原则,不具可行性。
2、第二种方案:按70%的变现率基本上按政策办事(变现资金为4195万元)。
①工龄补偿1407.98万元;
②内退人员的5年社保金51万元;
③暂缓解除者6个月的社保金7.8万元;
④企业欠缴与应缴社保金262.12万元;
⑤在职人员医保金550.44万元;
⑥安置费763万元;
此6项同第一方案完全相同。
⑦3年余命金576万元。据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第17条规定,余命金缴纳标准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第33条规定“各区、县(市)可根据自身实际出台相应政策”,所以我县余命金缴纳标准可暂定为3年。
⑧内退人员生活费。内退人员年龄偏大,劳动能力较弱,不发给一定生活费有违常理。生活费标准拟定为每月300元,应发:314年12月300=113万元。
(9)变现费用压缩在5%以内,即不超过210万元。
以上9项总额为3941.34万元。此方案优点:①总成本控制在可变现资产内,遵循了量入为出原则;②预留了约250万元的变动空间,理论上具备可行性;③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按此方案将改革成本分解到各个企业,从理论上看,则有牛潭河、浮邱山、鸬鹚渡、马迹塘、石牛江、桃花江、粮贸公司7个企业可变现资产不足,需要从其他企业调剂资金约1000万元。但有两个情况应考虑进来:一是桃花江、粮贸公司的可变现资产较多是全系统公认的,这次调查中桃花江与粮贸公司坚决要求第一个进行改革,目的就是防止平调资产,实际情况是两企业门店较多,评估价将低于拍卖价,亦不宜打七折,两企业的可变现资产买断职工绰绰有余;两企业的理论调剂数额为300万元,如两企业不需调剂,反过来等于增加了约300万元改革收入。二是局机关资产应是调剂的首选对象,尤其是华滋大厦已成为全系统都想咬一口的唐僧肉,局机关资产不参加调剂,要调剂企业资产必然行不通。因此,剔除桃花江与粮贸公司,调进局机关资产,则其他企业的资产调幅不大,调剂一点企业也无话可说。弊端:①资产变现率较高。此方案是以70%的变现率为前提的,但到底能变现多少还是未知数。如果变现率只有65%,则此方案不具可行性。②未考虑意外情况。由于按政策规定有少数的医药补助费等项目存在,1437人中难免存在个别合情合理的意外要求(如40人的疾病问题),但意外支出到底是多少无法确定,由于改革收入与改革支出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很有可能使预留空间缩小,基本上需要将全系统资产拉平才能满足置换的客观需求。而大平调作法必将遭到有关企业的强烈反对,给改革带来巨大阻力,方案的可行性大大降低。
3、第三种方案:降标,按65%的变现率,打少量政策擦边球(变现资金为3896万元)。
由于变现率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使第二种方案流产。现按65%的变现率,变现资金为3896万元,因而改革支出必须相应减少,工资标准按550元计算。
①工龄补偿:(23569-2648)550=1151万元;
②安置费:11336550=623万元;
③解除者7.5年社保:134755012月7.5年20%=1334万元;
④内退人员社保金:314年55012月20%=41.4万元,内退人员生活费:314年300元12月=113万元;
⑤在职人员医药费补贴:14371000元=143.7万元;
⑥欠缴社保金:170.38万元;
⑦变现费用:5%以内,计195万元。
以上7项共计3771.48万元。此方案打的政策擦边球主要有三处。一是取消了余命金。理由有三:①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是否缴纳余命金可由县粮改领导小组自行决定;②缴纳余命金容易引发不稳定事件,我县粮食企业较困难,部分企业连在职职工的社保都交不起,要为离退休人员交余命金是不太可能的,就实际而言,可变现资产交不起余命金,如强行缴纳必然减少在职人员的补偿,1437名在职职工会群起反对。二是将交给医保所的医保金打折转成职工的医药费补贴,实际上是将医保金直接发给个人,减少改革阻力。三是增加了职工的7.5年社保,即企业为职工交纳了15年社保。此方案优点:①有一定的预留空间,具可行性。②稳定性强,重点考虑了在职职工利益。弊端:预留空间不大,将影响实际操作,尤其是资产调剂方面有一定阻力。
4、第四种方案,按60%的变现率,以资产代缴部分社保(变现资金3596万元)。暂定社保现金缴纳部分为11%,资产替代部分为9%。
①解除者工龄补偿:1151万元;
②解除者安置费:623万元;
③解除者7.5年社保:134755012月7.5年11%=733万元;
④内退人员社保金:314年55012月11%=22.8万元;内退人员生活费:113万元;
⑤在职人员医药费补贴:143.7万元;
⑥欠缴社保金:170.38万元;
⑦变现费用:5%,计180万元。
以上7项共计3136.88万元。此方案中由资产替代的社保为618万元,替代资产先从未抵押资产开始,如不足,则需与农发行协商动用一部分抵押资产,抵押部分的债务暂挂。优点:①整体成本小于变现数,有可行性;②对在职职工的利益照顾较多,方案的稳定性很大;③有460万元的预留空间,容许有7.6%的资产变现意外或成本提高意外,可操作性较强。如实际情况无大的意外发生,则预留资金的未用完部分应补入社保的9%,有多少补多少。弊端:资产代缴社保打的政策擦边球,本来按省市有关规定是不允许以资产替代社保的,但在资金的确短少的情况下只能如此,实际中亦有先例可循。反过来,如果把社保按20%交足,而1437人有相当一部分无法按标准给予补偿,则影响的是整个改革的进行与大局的稳定。当然这部分资产变现会给有关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但在大局稳定与少数部门的工作难度之间,我们只能选择前者。
5、第五种方案:预案,拟以未变现资产弥补职工补偿金。
由于风险意外与变现率的不确定性,使第四种方案有可能难以实施到底。一方面,如果变现率进一步下降,则改革收入不足;另一方面,即使变现率如数实现,也有可能意外支出增加,导致出现较大的收支缺口。因而必须制定风险预备方案。此方案以第四方案为基础,以未变现资产来弥补职工补偿金不足。
①弥补资产来源。先从5993.6万元资产中的未变现部分开始,如不足,则从抵押资产中抽调。
②弥补比例。由于未变现资产与抵押资产在拍卖市场上难以实现价值,将这样的资产抵给解除关系者,难免会遭其抵制或不愿意,因而可适当将弥补比例提高,一般以3∶1为宜,因为粮仓等抵押资产如改变用途几乎不值什么钱。意外情况下还可将弥补比例提高,只要能走人就行。
③弥补数额。如资产变现出现意外,估计变现缺口不会超过500万元,按3∶1的比例,最多需1500万元未变现资产;即使将弥补比例进一步提高,未变现资产应付此缺口亦绰绰有余。
综观上述五种人员置换方案,相对而言第三、四方案的可行性较大。
(二)产权置换方案
从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县市区的“两个置换”只有人员置换搞得较好而产权置换不彻底,因而粮改效果大打折扣。从理论上来说企业改革只减人不动产权,是换汤不换药。如果我县只是将企业在数量上减少,而性质上无变化,谁能保证企业会起死回生?一旦有事最后解决麻纱甚至承担责任的还是政府。因此必须动产权。为防患于未然,企业产权置换的指导思想是尽可能民营化,并应因企施策。
1、维持原状型:
储备库具有购销企业与储备企业的双重性,由于存有中央储备粮,政策上不能改制成民营企业,因此储备库应作为全县唯一的国有粮食企业存在,人员置换后企业性质不变。人员置换方式是先全员置换,再竞争上岗。对做大做强储备库有2种设想:一种以储备库为核心,组建全县国有性质的购销公司、下设网点,将原未处置的粮仓等国有资产全部划归储备库经营管理,与民营企业展开竞争;另一种是储备库基本维持现状,但将原各粮站承担的政策性业务全部划入,这样有利于国有企业的壮大,真正形成龙头企业,发挥起粮食流通主渠道的作用。
2、破产重组型:
城关米厂、县饲料厂、县粮贸公司3家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由于法院收费方面的问题没解决而未能终结。县委、县政府应督促双方尽快了妥,终结后根据实际情况重组为民营企业。
3、整体出让型:
灰山港米厂共有31名职工,175万元资产,无贷款,无外债,只欠干职工集资款30多万元。干职工强烈要求共同进退,整体买下米厂资产重组经营。对这种要求应予积极支持,尽量整体出让。
4、未定型:
由于人员置换成本完全来自于资产置换,从理论上看资产有可能全部变现,但事实上除储备库与灰山港米厂外,其他企业应有部分资产一时无法置换产权。对这些剩余资产的处置可采取四种方式:第一种是自营型,以这些资产为基础,吸纳社会资金,按现代企业制度,组成新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业人员从原粮企职工中竞聘产生,企业负责人由县粮食局任命,并经职代会批准。第二种是租赁型或租营结合型,即将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租赁出去,企业不开展经营活动或只进行部分经营活动。第三种是参股型。把新企业的资产全部折成股份,以民营企业为主参股经营。第四种是混合型,即可能含有以上各种经营形式综合而成。对剩余资产到底采取哪一种方式,应视各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六、其他问题的处理
(一)“老粮”问题
3月的锁定库存为74456吨,其中损失损耗4317吨(尚未确认);6月锁定库存为44103吨,其中陈化粮16181吨。对库存陈粮的处理,可用2种方式解决。①买断粮权。粮食企业对这种方式非常感兴趣。全县库存陈粮约28000吨,其成本为每吨1140元,大约只能以每吨600元的价格卖给企业,28000吨粮食的价差亏损为1512万元。如果用目前每年508万元粮食风险基金弥补,连利息在内大约需要3年才能消化这笔亏损。但粮食风险基金存在变数,一是不知能维持多久,二是不知是否始终是508万元,随着库存的减少,基金也相应减少。从长远来看,这笔亏损有可能最终得由县财政承担。因此,买断粮权对企业有利对财政有害。②借给企业。我县退耕还林项目争取得好,按有关规定农民每退耕还林1亩面积,政府须补给农民300斤粮食,并规定这些粮食从政府的保护价粮食中予以解决。至全县退耕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