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商标品牌发展的现状调研及对策思考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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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注册商标,创建品牌,从而打造一批骨干企业,骨干产品,形成消费者尊重品牌、社会重视品牌、企业争创品牌、政府保护品牌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朝天经济整体上台阶。(四)加强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促进商标品牌健康发展
工商、质检,公安、农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日常巡查和专项整顿相结合,突击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及时受理、查办商标侵权案件,处理生产经营者的投诉举报,重点打击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企业联系有关执法部门,对异地商标侵权行为予以打击,创造良好的商标发展法制环境,维护本区品牌的信誉度,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为创优质品牌保驾护航。工商、农业、旅游、文化、区国投公司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本地旅游景点,特色农产品资源、历史文化遗产等被外地企业和个人抢注,已经被抢注的,要想尽一切办法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商标注册异议,争取驳回,切实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搞好服务
发展商标注册,实施品牌兴区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实现职能联动,全面推动品牌兴区战略的发展。一是要成立商标品牌战略领导小组。可以由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分管商贸工作的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工商局、财政局、经济和商务局、公安局、质检局、农业局,旅游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可以设在区工商局或者区经济和商务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联系等工作。该项工作资金主要由领导小组向上争取国家关于品牌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并由区财政适当予以补助。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区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商标注册和品牌申优等业务指导、协调和引导等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国投公司对旅游、文化遗产等国有资产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旅游、文化、农业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区的旅游景点、文化遗产,特色农副土特产品资源的调查和引导商标注册等工作;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负责对商标品牌质量的管理和维护;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查处商标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工商,经济和商务局主要负责全区商标品牌的创建和推荐工作,并争取品牌创建工作相应资金。三是建议区政府要把全区商标品牌发展工作纳入今后五年工作整体发展规划,重点加强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地方经济中心工作,强化领导,做好统筹安排,抓好工作落实,力争实现村村有产业,乡乡有品牌的良好经济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