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评民议纠错制度的调查汇报
民评民议纠错制度的调查汇报
纠错机制好比人体的免疫系统,有了它,一个人才能健康地生存。对于一个执政党,有了纠错机制,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前进,执政地位才能巩固。对于一个干部,有了纠错机制,才能少犯错误,犯了错误也能够及时纠正。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人、一个组织、一个政党难免犯错误,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有效的纠错机制,使错误一出现就能及时被发现、制止和纠正。近年来,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群众切身利益和关心的热点问题,探索建立了民评民议纠错机制,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调动了群众参与建设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的主要做法
在探索中,以找错、析错、纠错、防错为目的,突出民评民议这个关键环节,形成了操作简便、运行有效的纠错机制,表现为六个方面。
一是明确评议范围。评议范围包括: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党务村务公开,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党员发展、后备干部的培养,村干部的考核、撤换或罢免,惠民政策的落实,其他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二是扩大参与主体。改变过去清一色干部参与的局面,吸纳各方面的群众代表参与。主要有联村乡镇干部、驻村县乡“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干部、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评议事项直接利益关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主要抓住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关键环节。事前,广泛听取群众对决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做到决策与村情相结合。事中,群众全面了解执行方案是否按规定落实,哪些方案还需要适时调整,建设质量是否有保证等等。事后,群众参与满意度测评,看是否达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进行质询和问责。
四是畅通参与渠道。各乡镇、村、社区立足乡情村情社情,大胆创新,探索出了 “一事双评”、“三双一质询”、“村务恳谈”和“重大村级事务票决制”等群众参与的具体方式,丰富了群众参与的渠道。
五是群众全程参与。召开评议会前,要将有关详细情况向群众公开公布,使群众充分了解;会中,干部必须如实向群众报告工作,群众有权对不满意的事项提出质询和质疑,相关人员必须给予答复;会后,群众有权监督会议精神的落实,相关人员必须按群众要求认真整改。
六是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公开公示”制,对将启动的评议事项,提前一周公布有关情况,对评议的结果及时公布。建立会议召开制度,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议,常规事项按月、季或年初、年中、年末统一进行。建立评议程序:公告―干部报告工作―参会人员讨论和质询―相关人员进行答复―参会人员表决―公布结果。建立保障制度,乡党委政府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年终认真考核,对落实不力的乡镇部门、村、社区干部严格问责。
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的成效
乡村推行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以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创造力得以发挥,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增强了,激发了干事创业的活力,加快了新农村经济建设步伐。
一是群众的民主权利得到保障。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监督权得以真正实现。黑山村肖有志在村民议事会上填写满意度测表时说:“这下村干部和包工头就不敢乱来了,我们群众只要看到哪儿质量不过关,就给他来个‘不满意’,就过不了关哟。”跃进村村民代表李成清说:“的确过去村里有一些政策没有公开,我们不了解,就到处去问,现在好了,什么政策,都要给我们宣传,村里不管什么都要通知我们去协商,我们真正的能够自己做主了。”粉壁乡中心村“三双一质询”的实施,使村民对村干部和村级班子由背后的“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向台前主动建言献策转变。
二是党委政府及干部的公信度提高。民评民议增进了群众对农村工作的了解,减少了无端猜疑,群众对党委政府、村两委及干部更加信任了。的立垭村群众代表赵新德说:“现在的干部与我们硬是鱼水相依,什么都叫我们大家说了算,今年在修路的时候,我主动协助村干部筹款,不要任何报酬。”民兴村实施“一事双评”后,在项目补助不足的情况下,群众自愿筹资人均200元,用了不到半年的时间,修通了过去3年没有修通的1.5公里村道路,还新修了8公里的村道路。群众代表张朝齐说:“这是我们自己在管,建成了是自己在享受,干部又没有贪一点、占一点,所以大家都积极支持。”http://nayishi.com
三是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民评民议纠错机制使群众的合理意见得到采纳,使干部得到了群众的信任,激发了干群干事创业的活力。岩口乡方山村推行“村务恳谈”机制,把发展什么、如何发展的决策权交给群众,进行集体决策,推动了产业发展,吸引回乡创业青年,盘活了红旗茶场闲置资源,修通了上山公路3.7公里,维修厂房15间,堰塘治漏1口,带动周边农户发展生猪、土鸡养殖、培育养殖大户14户,发展了食用菌产业,建成了无公害茶叶、中药材、蔬菜生产基地。四是社会稳定好转。民评民议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老百姓有地方说话,老百姓的话有人听,老百姓的事有人办理,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过去,老百姓因为对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和计划生育扶助等政策信息不了解,经常上访。现在,党务、政务、村务透明,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真正保障,一些矛盾可以化解在村内。实施“一事双评”一年来,**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35%;岩口乡实行“村务恳谈”以来,参加村务恳谈的群众已达2500人次,处理各类纠纷230次,解决群众疑难问题80件,该乡三年来无市级及以上**问题发生,也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刑事案件。
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还需改进的问题
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能够减少决策失误,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制度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还有很大的局限性。
一是参与的人员构成还有待优化。由于参与的主体构成比较单一,特别是缺乏专家和专业人士的参与,可能致使某些决策虽合民意,但未必科学可行,决策失误的风险仍较高,纠错机制还存在“失灵”的可能。
二是群众的权利保障还有待加强。群众的民主权利保障还不充分。何事要议、何时评议、如何评议,决定权往往在干部,群众被动参与,适用范围目前还局限于村和社区,在乡镇及更高层面推广运用不够,在真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群众的参与能力还有待提高。受历史、现实及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群众参与管理的能力参差不齐、水平有限,特别是进城务工农民逐年增多,农村精英分子流失严重,致使群众整体参与能力逐年下降;还有些人碍于情面不愿监督、事不关己不愿建言献策、缺乏相关知识胡言乱说,不起多大作用。
四是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建立的纠错机制还初步探索阶段,积极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制度体系尚不够健全,亟需进行修改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不迅速跟进,可能导致纠错机制最终成为摆设。
上述的这些问题需要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得到解决,但民评民议纠错机制蕴含的乡村民主治理追求值得我们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