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5/3/25
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调研报告
加快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是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推进科学发展,加快绿色崛起,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维护我市生态安全、保持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把鹰潭建设成为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璀璨明珠的迫切需要。为加快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做大做强苗木花卉产业,笔者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发展情况
我市的苗木花卉产业起步早,初,我市以余江县洪五湖为中心,沿320国道两侧,提出建设“江西最大、华东有影响”的十万亩苗木花卉基地。近年来在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和“森林城乡、绿色鹰潭”建设的推动下,我市苗木花卉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6月,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高速公路、国省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实行“苗林一体化”模式,大力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全市苗木花卉种植面积发展到4万亩,主要分布在贵溪的滨江(贵冶周边)、雷溪、志光、鸿塘、塘湾、泗沥、三县岭林场,余江县的洪湖、平定、刘垦,月湖区的童家镇,龙虎山景区的龙虎山镇等地。全市苗木花卉种植品种绿化苗木有樟树、桂花、广玉兰、红叶石楠、罗汉松、樱花等,造林苗木有湿地松、杉木等。全市从事苗木花卉生产经营的企业有170多家,年销售收入近4000万元;其中,省级龙头企业4家,市级龙头企业6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土地流转困难。林权分散、租金偏贵导致土地集中困难,是制约我市苗木花卉产业的突出问题。二是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有的地方对发展苗木花卉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土地流转、政策、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不够到位。三是市场建设偏慢。我市还没有苗木花卉交易市场,也没有自己的信息发布网络,苗木花卉协会的作用发挥不足,专业合作社数量少,苗木经纪人才匮乏,特别是用于城市绿化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大部分苗木仍需从外地调入。四是总体水平不高。我市花卉苗木产业产值规模较小,集约化程度不高,全市苗木花卉面积仅占全省总面积的4%。同时,还存在小户散户占比较大、缺少龙头企业、品种档次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资源优势还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对策建议
(一)加快土地流转。一是鼓励乡(镇)做好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工作列入各乡(镇、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签订责任书,严格兑现奖惩。建议市财政按照每新增1000亩集中连片苗木花卉基地奖励乡(镇、场)一定的工作经费,县(市、区)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二是积极引导农民流转土地。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联合经营等形式流转土地,集中土地资源,推进苗木花卉产业大规模、集中连片发展。三是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建议依托我市交通、旅游优势,实施“123”线路土地保障措施,即:将一条国道(206国道)、两条城际快速通道(鹰雄大道、320国道鹰余段)、三条森林旅游精品线路(鹰潭-白鹤湖、贵溪-塘湾、鹰潭-上清-冷水)两侧50-100米范围的土地规划为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专项用地,确保土地有效使用。同时,加大土地整合力度,结合征占用林地清理整治活动,及时回收批而未用、租而不用的土地,全面整合养猪场、矿产开发等受污染或废弃等土地,不断拓宽苗木花卉产业发展空间。
(二)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建议设立苗木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新增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进行补助,对新建培育苗木花卉的温室大棚给予补助,对在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进行生态补偿。二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整合林业、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扶贫、农民工培训等项目资金及县级财政安排的支农资金,采取项目打包、资金打捆的办法,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集中力量发展苗木花卉产业。同时,鼓励企业开展机械化作业,将用于苗木花卉生产环节的机械设备纳入到农机补贴范围。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苗木花卉产业的支持,对苗木花卉产业实行信贷政策倾斜,简化贷款手续,并在授信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同时,把苗木花卉纳入抵押贷款范围。
(三)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培育资金雄厚、技术力量强、专业程度高、市场前景好、诚实守信的苗木花卉企业成为省、市龙头企业,在项目、用地、信贷、技术、人才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引导和支持苗木花卉企业申请取得园林设计、施工等相关资质,实现育苗、销售、园林施工、科技研发和观光旅游五位一体经营,促进苗木花卉产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化经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对苗木花卉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的省、市龙头企业,优先扶持苗木花卉种植区的水路电等基础建设。对新增苗木花卉基地500亩以上的企业,可申报纳入市级龙头企业管理,给予扶持。对新批准的以花卉苗木生产为主的省、市级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力争到2015年,全市苗木花卉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个以上,市级龙头企业达到40个以上。
(四)强化技术支撑。与省林科院、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等科研机构开展科研攻关,着力提高我市苗木花卉产业科技含量。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大力推广新型容器育苗、组培育苗、滴水灌溉和配方施肥,积极实施精品战略,实行工厂化育苗、科学化管理、精品化产出、品牌化经营,全面提升我市苗木花卉产品的品质和档次。
(五)完善流通体系。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打造1-3个区域性的苗木花卉交易中心,加快建立苗木花卉产业信息交流和电子交易平台,尽快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花卉苗木流通网络。坚持市场化经营为主导,大力推行“企业+基地+农户+市场”、“企业+合作社+农户+市场”、“协会(经纪人)+农户”等经营模式,把企业、合作社、协会、经纪人、农户、市场等有机联合,实现利益共享。依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打击各类假冒品牌和无证无签生产经营劣质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杜绝不合格苗木花卉的流通和使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