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农村经济管理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在省、市、县业务主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县农牧局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定的各项工作内容,牢牢抓住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审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保险等工作重点,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并完善落实了各项目标责任制及配套的考核制度,使我县的农村经济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继续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工作。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签订非平均承包合同29份,合同的鉴证率、到户率达到了100 %。全县继续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摸底、登记、备案,流转合同的签订、鉴证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土地流转管理制度,规范了土地流转程序,妥善化解了土地流转纠纷。全县共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 45份,流转面积309亩,涉及农户 50户。
(二)强化监督,村级财务审计质量明显提高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审计完成62个行政村的农村财务及村级补助资金的审计工作,审计资金总额为11492万元,查出违法违纪金额108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并建立标准农村审计档案62个。同时,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工作。审计完成了15个涉农站、办、所、校的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36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和纠正,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促进了农村和谐发展。
(三)完善制度,村级财务公开日趋规范
我们在年初制定并下发了《朝鲜族自治县年农村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各乡镇按照县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财务公开工作方案。全县77个行政村在财务公开工作中都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设立了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意见箱。各村对于经常性财务收支等项目都按月或按季进行了公开,对于常规性的村级财务管理半年公开一次,对重大事项及时进行了公开,公开率达100%。
(四)加大督查,落实政策,农民负担工作常抓不懈。
根据省、市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年初制定了《朝鲜族自治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及涉农部门,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工作职责,落实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更好的发挥监测点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今年我们对农民负担监测点、监测点联系人、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进行了重新落实和完善。全县共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点24个,农民义务监督员192名。同时,实行农民负担义务监督员信函联系制度。对农民反映出的问题由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农民群众。
(五)改善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稳步推进
截止目前,全县已有2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现有注册社员220人,其中农户213人。注册资本达196万元。带动农户1400余户。为推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根据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培训计划安排,由市农委、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联合举办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今年5月份在靖宇县开班。我县组织了26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长、财务管理人员及各乡镇农经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过程中我们认真的学习了《农民合作社基本原理和实践》、《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与管理》等相关内容。通过培训,为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有序的发展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精心组织,农业保险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全县参加农业保险农户数为9630户,占全县农户总户数的89%;参保面积45667亩,占二轮土地承包面积的76%,其中:玉米参保面积23301亩;水稻参保面积3262亩;大豆参保面积19104亩。保费总额790263元,其中收取农民保费158053元。与去年相比较各项工作任务均超额完成。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规范。突出表现在承包户私下流转、口头协议流转,签书面合同条款也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租土地地上物处置、有关赔偿措施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多数乡镇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匮乏,土地流转的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
三、下半年工作按排
(一)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证工作。
(二)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
(三)抓好农村集体资产拍卖、租赁、承包金和土地补偿费的管理。
(四)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会计代理水平。要通过培训手段进一步提高代理会计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核算水平。在县局举办代理会计培训班。
(五)强化督促检查,着力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