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全校教育大会上的演讲稿

征文演讲范文 发布时间:2011/6/23

“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全校教育大会上的演讲稿第2页

伤害的老师完全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报案,并到法院提起诉讼。

事后,这名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深刻的认识。尽管今天他已经不再有站在这里参加学校教育大会的机会,我也感到很遗憾他在三年快临近结束的时候,不得不停止参加求是的学习生活,但是相信这件事情能成为他今后人生的重要转折点。对于这件事情,他对他所伤害的老师写下了致歉信,这封信给我们带来很多启发和思考。在信中,他这样写道:“经过老师和父母的教导,我深刻认识到自己错在哪里,我肆意的发布假信息已经构成了网络信息罪,我这是在犯罪,以为自己的一点点小聪明可以瞒得过所有人,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但是已经晚了。多亏老师的及时阻止,我才悬崖勒马。也多亏老师的仁慈,让我有了写这封道歉信的机会,我现在想想这的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要是我进了监狱,我的一生也就完蛋了。谢谢老师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都要归咎于我的胆大妄为,没有一个作为高中生应有的认识和成熟,所以,对被我伤害的老师我真的很抱歉,对不起。……还有三十多天就要高考了,我在家里一定会认真复习,用好每一天,用成绩来弥补对老师的伤害。”

作为现代社会传媒的网络,已成为人们传播信息和相互交流的重要场所,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和依赖,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捷。同时,网络也是受到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制约的,绝不是一些人为所欲为的工具。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侵权的,是要承担责任的。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一款中规定:“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第六条第二款中还规定:“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法律层面的约束,并非是根本性的,更重要的应是来自道德层面的约束。一个人,要有尊严,要有良知。同学们,请守住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

这位同学的致歉信,经本人同意,将会张贴。虽然事情已经发生、伤害已经造成,但是请同学们以此为鉴。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伤害他人的同时,一定也伤害了自己。

在离高考还有三十多天的今天,我们也希望高三的同学们能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学习上,做最后的冲刺。高一、高二离会考还有1个半月、离统测还有不到2个月。这个会,放在五一节后正式上课的第一天,希望能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人的一生始终循环着一个个开始和结束,时刻都在准备着出发。从即刻起,做一个有正义感的、诚实善良的、明辨是非的、有教养的、懂得尊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