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管理局干部学习十七大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3

市房产管理局干部学习十七大心得体会

市房产管理局干部学习十七大心得体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使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并要求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表明党中央在关注民众的住房问题上有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决心和更明确的目标。我们房产系统必须时不我待,加倍努力,从理清思路、构建体系入手,不断创新机制,着力完善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与居住环境,为全面实现小康目标作出房产人应有的贡献。
我们将结合房产工作的实际和市委、市政府对房产工作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房产工作的期望,认真贯彻落实好十七大精神,使房产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一是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规划。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结合南京调查结果,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建立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在《南京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基础上,制定《南京市五年住房保障规划》,对用地储备、资金筹措、困难标准、保障标准、申购管理、上市销售、后续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规定,细化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增强住房保障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申购、公示、回购、退出机制,结合南京实际制定上市交易办法,强化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减免办法,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保持较低供应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建设成本,确保保障性住房真正让利于民,造福于民。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资金相关政策,确保保障资金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三房”建设力度。针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中低价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供不应求的现状,“十一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三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扩量提速,确保“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每年竣工150—20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限价商品住房每年竣工50万平方米;同时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加大政策性住房的有效供给。四是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加快落实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适当加大实物配租比例。结合南京实际,进一步放宽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购条件,优先解决特困职工、落实政策无房户、优抚对象、部分劳动模范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