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深防震减灾水平工作建议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1/4/15

加深防震减灾水平工作建议第2页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推进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措施不落实、责任不到位、机制不健全、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防震减灾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制定完善规划。各区(市)县要结合实际,依法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四)加大投入力度。各区(市)县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防震减灾资金。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推进本地区防震减灾设施建设,提高基层技术水平。

(五)推进法制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和机制,推进防震减灾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有效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

(六)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市)县要切实贯彻落实市编委《关于建立健全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机编〔〕28号)等文件精神,健全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保持机构稳定,落实工作经费,提高防震减灾行政管理水平。

(七)加强科技和人才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20年)》,深化地震基础科学研究,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建立科学的防震减灾人才培养制度,加强防震减灾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完善大震大灾参与和接受救援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地震科技和防震减灾工作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市防震减灾科技水平。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