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的十项承诺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1/1/5
关于优化企业经营环境的十项承诺
为了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巩固扩大治理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建立人民法院维护企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在集中整治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的意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现公布十项承诺,对于不履行承诺,顶风违规违纪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承诺如下:
一、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严厉惩处侵犯企业及其经营管理者财产和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依法审理涉及企业的民商事案件;依示制裁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以及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违法行为。
二、全面实行立案、审判、执行分立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以制度促公正、促效率。
三、认真贯彻公开审判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以外,一律公开审理。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规定,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与法院的其他工作人员,要坚决回避。
五、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7日内立案;对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因案情复杂在上述期限内无法审结的,必须报院长或上级法院批准。
六、加强执行工作,实行未结执行案件原因听证制度.
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