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接待中心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1/3/31

依托**接待中心做好来访接待工作第2页

2、重复访(上访老户)。**老户主要是指反映的同一问题虽经多次依法定程序处理完结,但仍然不服,长期到有关部门申诉的**人。特点:时间持久化、上访择机化、行为异常化、内容复杂化。上访老户的产生有错综复杂的原因,有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工作上的问题,有上访者个人的问题,反映的问题有部分合理的,也有坚持过高要求的,也有个别无理取闹的。绝大数老户是由于对政策不了解,为了达到自己的要求(或是对问题处理不服)而多次上访,在提出诉求时,过分强调自己的一面,听不进他人的劝告,他们也积累了一定经验,等待问题的处理有一定的耐心,明明知道自己的某些要求无法实现,但又不放弃争取的可能,企望总有一天相关部门能作出让步,他们还善于捕捉政策信息,一旦遇上合适的机会,旧事重提。接待上访老户要有耐心,不怕麻烦、不怕反复,要多开导,教育和帮助他们提高觉悟。通过交朋友、帮助解决一些不违背政策原则的诉求,但对过高要求坚决不要让步。

3、集体访。集体访是指集体访是指五人以上(包括五人),为了同一问题有组织的到国家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上访,要求解决共同问题的行为。参与集体访的绝大多因某些政策或规定触及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这些人经过相互串联,以多人或集体的名义向组织和领导提出要求。他们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除共同的利益关系使他们能自然结合外,更主要的是认为这种方式力量大、影响大,对单位组织的压力也大,问题容易得到解决。作为集体上访成员的心理来说,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心态,对问题的处理有一种强烈抗议的迫切感,这些人火气大,仗着人多胆壮,容易闹事。因此,对待集体上访,必须采取认真接待和积极疏导的办法。要稳定他们的情绪,冷静地分析和对待他们提出的问题。接待态度和气,切不可简单粗暴,要注意他们的反应,根据感情的变化来不断改变谈话方式,掌握说话的主动权,特别要做好主要组织工作人员的工作,做到化大为小、化小为零。集体访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处理不好对社会危害也大,所以一经出现集体访,要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迅速处理。

4、特殊情况处理。来访人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接待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在市政府机关周围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3)、在**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接待场所的;(4)、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上访或者以上访为名借机敛财的;(5)、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6)、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国家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来访人患病情况的处置:来访人在接待室过程中患病需紧急救治的,应报告中心主管领导并迅速通知医务人员到场,必要时送医院救治;来访人患有恶性传染病的,应迅速通知市卫生防疫部门派员到场处置。

三、接待群众来访的工作程序。

(一)、登记。对所有来访者都应进行登记,录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登记要简化手续、高效便捷,客观、准确反映来访情况。来访人员首先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登记表项目应包括:来访时间、来访人基本情况,通讯地址或方式,人数、事由、具体诉求。来访人员持填写好的《来访登记表》到登记分流窗口,经工作人员查看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后予以登记,并按属地和诉求分流到接待窗口依次候谈。

(二)、接谈。接待窗口工作人员对来访群众要态度热情、和蔼、以礼相待。要认真听取来访人员诉求,询问基层处理情况,弄清问题的实质和基本要求。有无**事项处理意见,是否初访,是否通过其他方式反映过同一来访事项。阅读相关来访材料并做好记录和登记。把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和反映的主要问题,包括时间、任务、地点(单位)、时间加以简要记载。针对反映的问题,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按程序进行解答、转办或交办;对经接待答复后,仍滞留联合接待场所的来访人员,由进驻大厅公安民警负责进行法制教育并劝其离开接待场所,市**局通知涉访责任主体单位将群众带回处理。对拒不离开联合接待场所的,由警务室民警依法带离。

(三)、办理。一是口头告知。针对咨询类及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依据政策、直接回答来访人提出的问题,指明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二是电话联系。对来访人提出诉求,有明确政策规定应给予解决,问题相对简单的**事项,可通过电话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请他们妥善处理。三是出具函件。根据来访人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出具《告知单》或《转送单》,转请有关部门接待处理。四是立案交办。对来访人反映的重大问题需立案办的,按审批程序立案直接进行调查,查处情况由经办人写出调查处理报告,报有关领导审批后转请有关单位处理。五是摘报反映。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动态和情况,各窗口单位采取摘报反映等形式送领导参阅。

(四)、协调处理。对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事项,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派员前来协调处理。对需通过协调处理的来访事项,经办人应事先就协调人员、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等拟出方案,向有关领导报告。事后,经办人应及时拟写协调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

(五)、督查督办。一是催办。对已交办的来访问题,采取派人催办、打电话催办、发催办函、召开会议等方式催报结果。二是督办。对交办案件,深入承办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参与研究事情,进行帮助指导,要求如期办结。三是审查回告。对处理符合政策的、及时批复承办单位结案;对事实不清或结论、处理不当的,应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复议。四是结果上报。对上级机关及领导同志批办的上访案件,经过调查处理和经办人审理后,应写出报结材料,签署结果意见上报。五是立卷归档。对立案交办、自查和联合办理的案件、结案后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收集、整理,按**人立户、按时间顺序排列编号、分年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四)、回访。回访是提高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质量和处理**问题效率的重要环节之一。**工作人员主动到上访人单位或家里回访,把案件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直接与当事人见面,征求意见,以做好思想工作,顺利结案。或了解结案后还有什么问题或要求,做好稳定工作,巩固成果。回访的重点应放在问题已得到恰当处理而思想不通的来访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