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负担发展趋势大学生农村考察分析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1/4/14

农民负担发展趋势大学生农村考察分析第2页

积已减少约200亩,但上级一般仍按1978年的情况来计征。目前农村土地流转率不大,这类问题不突出,但随着改革的深化,要素市场的形成,“均定田赋”的问题应当引起注意,以免像传统社会常见的那样,出现有人种“无赋之田”,有人纳“无田之赋”的不公正现象。

在负担属地化条件下,“土地改革”必然导致负担办法的改变。近年来“两田制”在许多农村中出现,农村便随之产生了这样的办法:每户按人口留少量口粮田,其余土地村里收上来,然后按好坏租(村民称为“卖”)给农民,每年种地前必须先交“买”地钱,钱多的家庭通过竞争就可以多种。这个办法有利于扩大农场规模以提高效率;但也有村民认为此举实际上是通过招标式竞争提高土地税,而且是提前预征(即改收获后交为种地前交),因而增加了农民负担。笔者觉得如果竞争过程确实公平,此举还是利多弊少的。

四、新“一条鞭”法:“负担”改革的方向?

“制度性负担”过重、“非制度性负担”的存在与负担方式的不尽合理(如“属地化”具有的缺陷)常为农民所抱怨,然而当前农民负担问题最大的方面还是无序化之弊。“明税轻、暗税重,杂费、摊派无底洞”是最令农民不满的。历史上的“摊了入亩”虽在操作时也有多样化,但总的制度还是统一的,而当前农民负担方式虽有些主流趋势(如属地化等),但除了“纯收入5%”的上限等若干三令五申的规定外,并没有一个统一的征收模式。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目前新旧过渡时期的社会扣除(即“负担”体制不仅比改革前的公社时代复杂,比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混乱,甚至与历史上传统时代相比也更加五花八门,其自行其是的程度恐怕是我国历史上在和平统一条件下罕见的。这里好的是过渡时期的制度探索有了空间,不好的是营私舞弊之徒有漏洞可钻。

减少对农村的索取,乃至对农业实行“反哺”,应当是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长远方向。但在国家与社区财政需求仍有一定刚性、不能不“量出制入”、维持一定索取规模的情况下,改善索取机制、明确征收规范,使农民交纳的钱物能财尽其用,不至于流失或饱私囊,便成了当务之急。针对“明税轻、暗税重,杂费、摊派无底洞”之弊,目前“并税除费加返还”的改革方向似乎成了“农民负担”改革的主要思路。它主张增虽明税,取消杂费,归并税种,简化税则,使农民易知,国家易察,书吏难以舞弊,税额不致流失。这样财政收入不减(甚至可能增加),而农民却可免于“无底洞”之苦。近年来,这项改革已在一批试点县推行并初见成效,行政部门与学术理论界都对此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