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荣辱观要坚持五个结合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0

贯彻落实荣辱观要坚持五个结合

贯彻落实荣辱观要坚持五个结合

贯彻落实荣辱观要坚持五个结合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新时期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是对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的继承和发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为新时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明了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要注重把握好五个“结合”。

一、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重大成果,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指导我党各项工作,体现了我党执政理念的重大飞跃。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论述是对科学发展观在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延伸和拓展。因此,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一方面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科学发展观本质上是一致的,是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道德建设的灵魂,其“八荣八耻”核心内容对于明确是非善恶界限,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荣辱观论述有利于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道德环境,提供健康积极的思想保证和精神食粮。另一方面,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离不开,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只有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去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荣辱观的内容,才能保证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永远具有时代性、创新性,成为永具活力、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南。

二、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

在学习、贯彻和落实荣辱观的过程中,把荣辱观与和谐社会构建孤立来看与并列来看的两种观点都是错误的。首先,构建和谐社会是全面的,荣辱观的树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具有六大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基本特征与“八荣八耻”形成一种自然而又和谐的合拍,但“八荣八耻”绝不是和谐社会的全部内涵,而是作为和谐社会道德的基本形式之一,发挥着社会规范的“调节功能”;“八荣八耻”规范的是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而这种有序的社会状态正是和谐社会所必备的特征之一。其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身体现为一个过程,是具体的、历史的,是分阶段和层次的,决非一蹴而就。如果把荣辱观和当前阶段的和谐社会构建作为一种并列的关系,必然会造成荣辱观某种程度上的历史局限性。事实上,荣辱观也需要与和谐社会共同发展,在和谐社会的不同阶段始终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健康向上的价值支撑和价值导向,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努力推进人的自身素质的提升和升华,为和谐社会提供一种源于中华传统又与时俱进的精神动力。在把握构建和谐社会基本规律的前提下,正确处理荣辱观与和谐社会的关系,抓住把荣辱观溶入和谐社会全过程这一结合点,自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荣辱观的具体内容,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架起一道真正意义上的精神彩虹。

三、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廉政教育和保先教育相结合

提倡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学习与形式上的教育,贯彻落实荣辱观必须与各行业、各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就纪检监察工作而言,必须与廉政教育和保先教育有机结合,这样才能赋予荣辱观以更现实、更直接的意义。廉政教育的目标和对象与荣辱观教育的目标对象是一致的,廉政教育不是因为有了一个“廉”字而弱化了对“廉者”的教育,荣辱观的要求也不是因为一人一事的“辱”而放弃了“荣”的要求。相比之下,荣辱观的范围要广一些,而廉政教育的目标性要强一些,但二者在内在要求与形式要求上是统一的。只有将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廉政教育更富有精神生命,“荣辱观”教育更具有现实意义,“荣辱观”是不断延伸的路标,廉政教育是永不停步的列车,二者的形神结合才是最终的完善。保先教育是对共产党人新时期奋斗方向的再教育和再延伸,如果脱离了对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政治、科学、环境等诸多方面的科学认识而强调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则无疑是纸上谈兵,且毫无说服力。荣辱观教育正是在与时俱进的基础上明确了作为一名共产党人应该旗帜鲜明的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明确了一个与时俱进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保先教育是对共产党人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再教育,而作为这“三观”重要体现部分的荣辱观就必须和保先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

四、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中华传统美德的继承引结合

荣辱观是人生观的一个重要方面,正确的荣辱观对正确的人生观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反之,正确的人生观又是正确的荣辱观之基石,绝不可离开人生观来片面的看待荣辱观。中华几千年的历史不仅有十分悠久的道德传统,而且大江南北、史料传记、百姓口中都有着十分丰富的道德资源。千古以来关于义与利、公与私、美与丑、善与恶、苦与乐、生与死的各种论述、争辩和美谈,一直在影响着每一个炎黄子孙,从“诸子百家”到“独尊儒术”,中华道德既有汉唐时的盛举,也有“闭关锁国”的低迷。即使是近现代的民族壮举,包括共产党人的革命运动,也都在中华道德的历史长河中投下了自己永远无法更改的射影。贯彻落实胡总书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置身在中华文明的历史和发展长河之中,离开中华千古文明去谈荣辱观则无疑是“缘木求鱼”,而对中华文明去芜存菁的继承、运用马克思主义“扬弃”的观点去继承,一方面能够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找到我们“荣辱观”的基本参照,比如:岳武穆、辛弃疾、林则徐、柳如是……,一方面又能摆脱历史局限性,脱离忠君主义、江湖义气而赋予荣辱观以更高层次的意义,体现出荣辱观与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的内在统一,比如:李大钊、方志敏等一代前辈英烈和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等当代先锋。

五、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与身边事相结合

古语有云:“齐家、治国、平天下”,又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等等。总之,是说大事因小事而成,成功之举必作于细。荣辱观的学习、贯彻、落实也同样如此,“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荣辱观系身边事,学习、工作、生活;于人、于已、于他无不和荣辱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党运、国运不仅需要运筹帷幄的领导人、先驱者,更需要务实为民、勤于奉献的肯干人、求真者。所以,荣辱观的教育必须细化,必须与各部门、各行业、每个人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言之有物,行之有则。在农,勤劳肯干、富家富邻;在工,求新求效、诚实纳税;在商,童叟无欺、取财有道;为官,造福一方、不负己任;求学,勇于进取、为国争光……民族各异,分工不同,然荣辱观不分发展民族和工种,纵然是赋闲在家,亦不忘言传身教,让荣辱观美德教育代代相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