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增加资金投入的建议
思想学习范文 发布时间:2016/12/4
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运行增加资金投入的建议
据反映:在我市山区,适合修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地理条件不多,大中型水利工程普遍缺乏,农村小微型水利工程在数量上所占的比重非常高。据统计,全市共有小型水库、山坪塘、提灌站、渠堰等农村小(二)型及以下规模的水利工程约16.7万处,占农村水利工程总数的99.%,涉及的有效灌溉面积占农村水利工程有效灌溉面积总数的73.3%。就綦江区的情况看,除了已建成的1座中型水库外,其他农村水利工程全部为小微型,其中小(一)型水库18座、小(二)型水库109座、山坪塘4131口、引水堰78处、石河堰34处、机电提灌站303站、渠系3000多公里,涉及的有效灌溉面积占农村水利工程有效灌溉面积总数的88%。然而,由于我市小微型水利工程多建成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低、运行时间长,加之地方财政比较困难,许多区县基本没有资金投入日常的维修改造和管护,目前大部分已经老化、病害严重,直接影响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并已成为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以綦江区为例,全县共有急需整治的三类小(二)型病险水库51座,占总数的46.7%,病险山坪塘2845口,占总数的69%;水利工程渠道配套差,有近60%的渠道渗漏严重,近25%已无法运行,15%已基本报废,输水损失率高达60%-70%,渠系水利用系数为0.45左右,年输水损失超过500万立方米,影响和减少灌面近10万亩;农村机电提灌设施近60%不能正常运行,且有10%左右已经报废。要完成上述病害小微型水利设施整治,初步估算需要投入资金超过8亿元。这对目前财政还比较困难的基层政府和经济收入还比较低的农村群众来说,无疑是个相当巨大的数字。近年来,市级及以上对小(一)型、小(二)型病险水库安排了整治资金,大中型灌区改造的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但在新建小型水库和山坪塘、渠道、机电提灌站等小微型水利设施维修管护方面,基本没有资金补助。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把新建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建设资金投入纳入市级及以上资金补助范围,按照新建中型水库的补助比例予以补助。
二是认真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加大水利财政专项性转移支付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水利设施的范围,确保水利建设投入增长率与财政增长率同步,形成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以奖代补”等原则和方针,从市级以上层面对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及建后管养维护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以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四是建立政府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水利建设机制,在加大国家及以下公共财政投入的同时,发挥好经济市场的配置作用,拓宽农村小型水利建设和管理的筹资渠道,从而聚集政府资金、社会资金、民间资金、企业资金等,形成小水利、大市场的水利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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