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评估自评经验交流材料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3/9/3
教育督导评估自评经验交流材料
为了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重要作用,促进“两基”的巩固与提高,推动“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完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洛泽河镇多措并举加强教育督导评估自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中小学校长和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领导组,制定《洛泽河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方案》,逐步建立并完善镇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机制,为全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顺利通过省市县验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行政府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科级以上领导挂村包片直接责任人,村“两委”、学校、学生家长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将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得到全面落实,三是加强法律监督。由镇人大牵头,对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小学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全程监督,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镇人民政府解决好全镇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四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推动职能站所履行教育职责,形成重教、兴教的整体合力,进一步优化镇域教育发展外部环境,为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有效发展提供保证。五是严格自评程序。教育督导评估自评内容指标多,涉及面广,操作复杂,自评坚持做到仔细研究省、县评估方案,切实领会精神,吃透标准,严格程序,确保督导评估过程规范、操作科学、结果准确,真实反映镇人民政府在教育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全镇教育发展取得的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六是严肃自评纪律。要求镇自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和中小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自评方案规范操作,凡因认识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导致整个自评工作达不到验收标准,在全县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