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

经验交流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8

涉法上访案件的成因及对策第2页

问题,加强向党委、人大的汇报,多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坚决杜绝因工作处置不当而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把解决涉诉**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创新机制,长效管理。以立案庭为接处**职能部门,建立接待、登记、处理等一系例规范的工作制度;一把手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建立**工作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层层抓落实,在全院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建立**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率降到最低。
第六,完善**法制建设。目前,调整**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法院在处理**时,也是参照国务院的《**条例》执行。上访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无限制、无制约的。由于法律不完善,导致对无理纠缠的当事人法院也往往束手无策,甚至只能息事宁人。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一些当事人以上访为手段进行要挟。因此,对上访的行为要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即使是有理上访的,也要按程序办事。对无理上访,扰乱、冲击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