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财政工作的考察
工作体会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7
对区财政工作的考察第2页
消对区、县(市)屠宰税收入集中40%的办法;四是市驻区、县(市)企业所得税28%部分全部下放区、县(市),但中央、省驻区、县企业所得税政策不变。(四)进一步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一是建立规范的设备购置、更新、调剂、报废等制度;二是建立统一的津补贴制度;三是建立严格的预算指标控支制度,硬化预算约束。正常情况下,所有预算支出都应与时间进度挂钩,发现超支苗头,会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局)应提前预告单位,采取相应控支措施。
(五)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建议市委、市政府象抓招商引资一样,加强与现有骨干财源的联系,建立市领导挂帅、各工作部门包点联系制度,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尽快做大做强。
(六)进一步防范和化解财政的潜在风险。建议市委、市政府从起,开辟筹集偿债资金来源渠道,一是预算每年安排500万元;二是从城建税收收入中每年安排3000万元;三是从市本级教育费附加收入中每年安排500万元;四是从国土出让收入中每年安排500万元。四项合计每年可筹集4000-5000万元的偿债资金,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做好必要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