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春节期间公车检查情况通报
新闻通讯范文 发布时间:2017/11/28
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春节期间公车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市委各部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近年来,市廉自办连续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重申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明察暗访,认真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和共同努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私用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特别是《关于公务车辆节假日封存及使用备案的暂行规定》实施后,每逢节假日,公车集中封存,已经成为全市各县区、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
为认真落实我市“双节”廉政集体谈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车私用成果,春节期间市廉自办加大了督查力度,联合新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抽查了全市70多个市直单位和区、区、区、经济开发区的公车封存情况,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单位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范,封存情况较好,特别是市国税局、市人防办、日报社、市国土局、市教育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委党校和市林业园艺局等单位,封存措施得力,封存车辆集中停放,车辆钥匙明确专人集中保管,有的单位还将封存车辆粘贴封条。在检查公车封存的同时,市廉自办又协调公安交警部门,采取在市区各繁华路口随机抽查车辆和在旅游景点及消费娱乐等场所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仍有个别单位公车封存不力,存在公车私用现象,现对这些违规用车单位进行通报。违规车辆权属单位分管领导必须于5日内到所属地廉自办接受处理。希望各单位引以为诫,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促进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附:违规车辆车牌号及单位
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