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致居民的公开信

条据书信范文 发布时间:2013/10/4

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致居民的公开信

致村父老乡亲的一封公开信
村的父老乡亲们:
城中村改造是石家庄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是裕华区的头等大事、一号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本着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举全区之力,攻拆迁之坚,自 3月16日启动拆迁以来,在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拆迁工作快速、有序、健康推进,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截止6月13日18时,累计报名1048户,评估997户,签协议888户,交房856户,拆除817户。这些振奋人心的数字,饱含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高度信任,更寄托着乡亲们对改变家乡面貌、共建美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的热切期盼。
此时此刻,早拆完、早开工、早竣工、早回迁,是每一位村民的迫切愿望。为了支持这次城中村改造,村目前有1000多个家庭在外租房过渡,被拆迁户的衣食住行、冷暖疾苦,时时刻刻牵挂着党和政府的心。我们深知,“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日难”,再多的过渡费都不足以补偿由于拆迁给群众生活造成的诸多不便。“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各家有各家的实际困难,有的家庭有年迈的老人,有的家庭有卧床的病人,有的家庭有孕妇、产妇,有的家庭有儿女等待结婚,有的家庭为了节省开支,到二环路以外租房,孩子上学、大人上班路途遥远……群众舍小家,顾大家,把困难留给自己,这种通情达理、深明大义的风格让我们深受感动。我们知道,群众把房子交到我们手上的时候,也把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和嘱托交给了我们。早一天让万达项目开工建设,早一天让群众返乡回迁,早一天真正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既是群众最迫切的呼声,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村的拆迁改造中,我们的党政干部接受了一次群众宗旨、群众路线的再教育。九十多天的时间里,我们的工作队员走街串巷,走村入户,与群众结下了深厚的友情,从群众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成为我们决策的宝贵依据。为了把拆迁给群众生活造成的不便降到最低,区委、区政府、街道与村“两委”一道,相继对村子女入学、入托、用水用电安全、社会治安、卫生防疫、安全生产、过渡期内居民家中“过白事”场地,老年人进养老院补贴,特困家庭加入“低保”等等问题,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在出台临时性扶助措施的同时,我们已经开始着手研究选房大会、劳动力就业培训及安置、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制改革、基层政权建设等事关村长远发展的问题,确保被拆迁群众眼前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的生活出路有保障,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区委、区政府下一步要在事关村百姓的民生问题上,继续加大政策倾斜扶持力度。全区上下已经形成这样的共识:无论是历史上还是今天,村的百姓都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和牺牲,理应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尊重和回报。
随着拆迁工作的大幅推进,城中村改造正在由“以拆为主”的阶段进入“拆建并举”的阶段。目前,万达广场项目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资金准备充足,建筑公司、监理公司已经确定,原材料采购招标正在进行,售楼部即将竣工,环环相扣,体现了“国”字号开发商的实力和速度。作为项目的供地方,我们哪一天拆完,万达广场哪一天就可以开工。在一定程度上,拆迁的速度决定着建设的速度,拆迁的周期决定着建设的周期,拆得越快,建得越快,回迁越快。
当然,在我们身边,也还有个别群众行动迟缓,等待观望,在评估、签协议、交房、拆除等环节上犹豫不决,事实上延缓了拆迁的进度。我们与这些群众进行了长时间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对他们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这些被拆迁户当中,没有一户反对“三年大变样”,没有一户反对城中村改造,他们和先期搬走的乡亲们一样,也希望村里早拆早建,越变越好。目前迟迟未动的原因,主要是一些思想上的“疙瘩”还没有完全解开,对法规政策还有一些模糊认识,对历史遗留问题急待要个“说法”,等等。城中村改造是一次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再分配,大家站在各自的立场,从不同的角度考虑问题,希望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种愿望本身是善良的,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凡事都要讲个“度”,这个“度”就是政策底线,就是个人的利益诉求是不是合情、合理、合法,是不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比如说,有个别拆迁户存有“当钉子户”的心理,认为越拖到最后,政府可能会“让步”,可能会“松口”,可能会开出新的“条件”,这是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作为政府一方,我们绝不可能为照顾少数人的利益而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我们决不可能为追求“短期收益”而让整个拆迁工作前功尽弃、“推倒重来”,我们绝不可能拿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做交易,做显失公平、失去民心的事。比如说,有的拆迁户还在提货币安置的要求,这是搞“特殊化”的表现,根据我们与万达集团的谈判结果,村改造采取的是房屋产权置换的方式,我村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经过民主程序表决通过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管“大家”的,不可能搞“一村两制”、“一村两策”。比如说,有一些群众把一些与拆迁本身无关或关系不大的事情,也“卷”到拆迁中来,人为增加附加条件,不满足个人要求,就拒不拆迁,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比如说,有一些抢占多占宅基地、私搭乱建的拆迁户,还在谈一些超越法律和政策范围内的要求,提出把违章建筑按合法建筑评估补偿,多要房子。这是政府不能答应的,也是村广大群众不能答应的。村的违章建筑,是村务管理混乱、村风不正的最直接表现,长期以来让广大遵纪守法的群众敢怒不敢言。这些违章建筑,严重影响村容村貌,严重影响邻里关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群众对这种“少数人得利,多数人受害”的现象深恶痛绝。顺应群众的要求和呼声,从6月6日起,我区开展了对村225处违章建筑的强拆行动,已经拆除175处,这一行动净化了社会空气,深得民心,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对剩下的违章建筑,我们还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强制拆除。
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群众把问题交给我们,是对我们的信任。在一些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我们会给群众一个思考、辩论、最终达到思想统一的过程。但是,时间不等人,我们拖延一天,就意味着万达项目开工推迟一天,就意味着群众的回迁会延迟一天。我们与万达集团商定的回迁周期是24个月,如果我们不能按期供地,就是单方面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过渡期延长一个月,我们仅过渡费一项就要多支出500万元。如果5亿元安置费花完了,万达集团不会追加任何费用,到时候,我们只能拿集体资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村的百姓不仅回不了家,还要背上新的债务,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经济上的损失尚可估算,道义和感情上的损失难以估量。如果由于个别人的原因,造成回迁时间一再延迟,会有多少老人到死都不能回家,会有多少年轻人不能结婚成家,会有多少家庭继续过着背井离乡、投亲靠友、寄人篱下、漂泊不定的生活?大家都是骨肉同胞,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人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这个大家庭越来越好,越来越美,越来越和谐。我们特别请求那些还在等待观望的群众,既要强调自己的难处,更要多想想已经搬走的乡亲们的难处;既要评估自己错过奖励周期造成的经济损失,更要预计到自己给村集体和全村百姓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村的拆迁停下来、慢下来,谁最着急?村的老百姓最着急。谁受损失最大?村的乡亲们受损失最大。
作为人民的政府,代表的是最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必须替最大多数人说话,替最大多数人伸张正义。如果在村出现极个别人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我们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最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不愿意孤立极个别人,不愿意把人民内部矛盾扩大化,不愿意把任何一个群众推向对立面,但是我们也不允许任何一个人以一己私利对抗公共利益。对于村拆迁的难度,区委、区政府有充分的估计,做了周密的预案。我们的拆迁工作既大刀阔斧,又小心翼翼,始终规范在法律的轨道之中,置于法律的监督之下。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治的社会,我们的政府是一个法治的政府。法律具有双向约束力,政府要依法行政,公民要依法维权。3月23日,市建设局颁发了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07号),为我们顺利实施拆迁改造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坚实的法律保障。目前,区土地、规划、法院、拆迁办、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已经会同专业律师,启动了对拆迁争议户的处置预案,近日,我们将会组织专门的拆迁法律咨询会、听证会。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家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类涉法争议和问题。从情理上来讲,我们不愿意对一户实施强制拆除,那样会给被拆迁群众造成经济损失,也会伤害个别群众的感情。但是从法理上来讲,如果出现极个别人、极个别户一意孤行,以一己私利损害公共利益,以非法举动对抗国家法律的行为,我们将严格依据法律政策规定,严格按照仲裁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公平正义原则,依法对其建筑物强制拆除。对那些聚众滋事、破坏稳定、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人,公安部门将依法打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惟有这样,才能捍卫法律的严肃性,才能维护村最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打击歪风邪气,为“三年大变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是我家,建设靠大家。能否借助城中村改造,摆脱多年的落后面貌,走上一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要靠区委、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靠村“两委”的坚强领导,更要靠全体村民的大团结。的落后,主要责任不在老百姓,但在这样一个历史转折关头,作为一名普通村民,大家也有责任和义务为的发展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大河有水小河满”,的发展与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命运休戚相关,那种只强调小家庭的利益,不顾大家庭的利益,刻意设置阻力、拉后腿的行为,既是目光短浅的表现,更是自私自利的表现。因为他坑害的不仅是自己的利益,更损害了集体利益。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