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新厂区用地申请报告

申请请示范文 发布时间:2015/6/14

电厂新厂区用地申请报告

第二发电厂厂区占用土地申请书
土地管理局:
第二发电厂工程,已经国家计委[1994]94号文件批准立项,是“九五”计划国家安排今年要开工的新建工程。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规模建设4200mw供热机组,既可缓解的缺电局面,又可为市提供冬季采暖热源,同时也可改善城市的环境。该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保效益都很明显。
第二发电厂厂址是经多种方案反复比较,各方面专家论证,逐级上报审批的,最终定位于市东南郊约八公里处,东依东山坡,西临市规划区东环路边缘,南临电厂,距电厂约2.5公里。
本工程规划一期工程4200mw,留有扩建余地。一期工程估算动态投资为57.3377亿元,其中60%为国家能源开发银行投资,40%由自治区投资。一期工程建成投产,每年可为电网提供48l08千瓦的电量,冬季最大可向市提供1680吨/时低压蒸汽热源,年产值约20亿元。
本工程自1991年启动前期工作,至今已有六个年头。现已完成工程选址、工程立项、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三大主机已同制造厂家签订技术协议。前期工作完成万元(实际支付1000万元),计划今年8月开工,1998年12月第一台200mw组投产,至4200mw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依据电厂工艺布置要求,申请征购在规划蓝线图范围内的土地共101公顷,约合1515亩,作为第二发电厂厂区建设用地。其中包含八户梁村的9亩旱地,军区36007部队7.32亩林带,其余均为天然草场,特请贵局办理有关电厂用地报批和征地取证手续。望划定红线,以便早日开工。
用地申请人:(章)
年月日(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