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公告通知范文 发布时间:2010/10/18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为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矿山、电力、交通运输企业;液化气站、制氧厂、乙炔气厂、炸药库、建筑工地、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厂内机动车、起重设备、学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

二、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按单位自查、主管部门联查、县政府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听、看、查、交换意见等方法。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全面汇报(包括现状、存在问题、经验教训、采取的措施);看各类资料(包括会议记录、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和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布上墙情况);查现场,看作业现场是否存有事故隐患;根据听、看、查结果与所查单位交换意见。

三、检查内容

(一)查思想认识程度。从领导到员工安全第一的思想树得牢不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到位。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人员是否到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强不强。(二)查制度。检查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各项制度是否健全。(三)查隐患。检查工作现场是否存有事故隐患,整改是否到位。(四)查重点部位。检查对矿山、建筑、易燃易爆等重点部位管理、监控是否到位。

四、时间安排

月日至月日为企业自查阶段,各单位按照县政府月份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杜绝“三违”现象;月日至月日为主管部门联查阶段,由分管领导带队并抽调所属单位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所属单位逐一进行检查;月日至月日为县政府联合检查组检查阶段。由县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个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抽查并总结评比,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每个组视情况可评出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五、几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好此项工作,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防走过场。(二)在检查中做到全面细致,不留死角死面,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三定原则(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搞好整改。(三)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双方签字,对查出事故隐患因整改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由检查人和被检查单位共同负责。(四)按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号)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