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矿山规开采行为承诺书

常用公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4/12/27

县矿山规开采行为承诺书

县矿山企业规范开采承诺书
为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企业慎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采矿许可证核定的矿区范围和开发利用方案守界规范开采,切实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确保“三率”达到核定的指标。
二、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每年组织技术人员对矿山开发利用现状和超深越界情况进行检测,一经发现有超深越界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堵密闭。如每年存在二次超深越界行为,我企业愿接受主管部门的查处,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三、坚决服从国土资源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直其他部门的管理,并严格按照乡镇和部门的要求落实到位。
四、严格遵守每个井口的功能,坚决不从非保留井口拖运矿石,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违规生产,如有违反我公司愿接受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五、生产期间绝不进入闭坑区、禁采区采矿,按设计要求保留好安全矿柱,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我公司负责治理恢复。
六、确保本矿区每个施工工作面(采场)距村寨和重要设施等达到一定的安全距离,若对村寨房屋、重要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负责,并接受职能部门的处罚。
承诺企业:
承诺企业负责人: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