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效能国税建设

综合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11/1/2

谈效能国税建设

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是以效能为基本目标,以实现优质高效为目的,把管理的诸要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依法履行职责的管理活动。工作人员是效能的体现者,是效能的主体;人民群众是效能建设的受益者,是客体。效能建设的主体行为是一种以管理为手段,以服务为宗旨,以满意为目的的行政行为。因此,效能建设的着力点是要强化对主体行为的约束,更好地服务客体,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同时让客体能有效地监督主体,以获得满意的服务,增强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做到用职能去管理,用机制去完善,用领导的人格去影响。在体制上解决好“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的弊端。建立多维监督制约机制,将行政的全过程置于社会全方位的监督之下,提高决策质量,消除不当、不良行政行为,建立良好的行政环境。[本文来源于那一世范文网-www,nayishi.com,找范文请到那一世范文网]
开展“效能国税”建设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反映了党的宗旨和人民的愿望,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无论从机关的性质和任务,还是从当前的形势要求看,开展效能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开展效能建设是实现党的根本宗旨的有效途径;第二,开展效能建设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第三,开展效能建设有利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第四,开展效能建设是公共行政管理行为的一种变革,既讲求效率,又追求质量,是一项创新性的实践活动;第五,开展效能活动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高效行政管理体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是改变当前机关管理中不良现状的迫切需要;第六,开展效能建设是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行为,是标本兼治、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综合性措施。

开展“效能国税”活动要以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整合机关管理资源,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政型国税机关,为促进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通过“效能国税”建设使国税机关解放思想有新的进展,改革创新有新的突破,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大的改进,工作作风有大的转变,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国税机关。

我们国税机关是执行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直接展示机关形象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构。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其“效能国税”建设开展得如何,直接影响国税部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效能国税”建设活动一开始,就应该把完善服务作为重点来抓,强化服务功能,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效能国税”是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的综合体现。加强效能建设,要努力使全体人员的精神面貌明显变化,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节奏明显加快,工作纪律明显增强,行政行为明显规范,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笔者认为建设“效能国税”的有效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要加强对“效能国税”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坚持一级抓好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重点抓好本级,指导好下级,带动全面。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精心、深入、务实、有效地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带头做到学习更认真,调研更深入,方法更有效,指导更及时。要注重把握效能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重视利用各种载体,善于借势,善于结合,善于统筹,达到共同推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其次,注重典型推动。坚持抓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做好培育典型工作。建立“效能国税”工作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做好发现典型工作。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总结基层的实践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先进典型的经验,将点上的创造转化为面上的成果。做好宣传典型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加大典型报道力度,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和推动力。

第三,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健全机制,规范运作,做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有诉必理、有理必果,督办的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各级效能办和机关效能监督员队伍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途径,运用查询函、督查通知书和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查,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管理作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强化内部自我约束。要加强协调,统筹安排,做好舆论监督工作。
第四,搞好制度建设。把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实际制定“效能国税”有关实施意见、方案;制定绩效评议工作方案和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工作补位制、首问负责制等“效能国税”相关制度,以及失职追究制、效能告诫制、效能投诉制等失职追究制度。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制度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效能建设的成果。

近几年来,我们结合我局推行的“融合式”服务的模式,积极探讨“效能国税”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优化四个环境,即优化开明、开放的思想环境,优化亲商、富商的投资环境,优化舒心、舒适的人文环境,优化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创业环境,使我局各项事业得到了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效能建设的落脚点和归宿。只有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才能实现效能建设的整体推进。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畅通民意渠道。对“效能国税”建设情况,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及意见。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认真办理,切实加以解决。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效能责任。

加强效能建设,建设“效能国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环境的迫切需要。要通过“效能国税”建设,使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要用贯彻落实的水平来衡量“效能国税”建设的水平,用改革发展稳定的成果来检验机关效能建设的成果,通过“效能国税”建设,推动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