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局长在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2

教育局局长在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部署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教育系统认清形势,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市教育事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刚才,会议通报表彰了全市“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签订了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下面,根据局党委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过去的一年,是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团结进取、奋发向上,实现教育事业较快发展的一年,也是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整体提升的一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综治办、安监局、公安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帮助、支持下,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平安泰安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狠抓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狠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强力推进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安全稳定工作管理目标,保证了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维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全市教育系统未发生任何重、特大事故,各类安全责任事故起数为零。市教育局连续四年被市政府评为全市“安全目标管理”先进单位,我们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在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应当说,取得这些成绩很不容易,这是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各学校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安全稳定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尽职尽责、拼搏实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教育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全市安全稳定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与上级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学校在抓管理抓落实上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个别地方的学校负责人仍存有麻痹松懈思想;管理制度重建轻用,落实不到位,还没有真正做到“一岗双责”、真抓实管;安全教育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方面还达不到要求;农村中小学安全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在物防、技防上舍不得花钱;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校园周边环境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等等。因此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务必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

安全隐患,无时不在;安全事故,防不胜防。学校是人员密集地,学生是最需要保护的未成年人群体,特别是当前社会深层次矛盾凸现,交通、治安、食品卫生等社会环境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的情况下,更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也更容易造成群体性人员伤亡。近几年来,因自然灾害、校舍倒塌、楼梯踩踏、交通事故、食品卫生、游泳溺水等原因,全国连续不断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①今年3月11日,福建一小学户外黑板报墙体倒塌,造成正在办黑板报的5名学生死亡;②12月7日晚,湖南一民办学校晚自习下课,学生在下楼梯的过程中,引发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③4月11日,淄博一中学师生赴沂蒙途中遇车祸5初中生死亡39人受伤;④12月2日凌晨,陕西省榆林市一农村中学女生宿舍发生煤气中毒事件,11名女学经抢救无效死亡。)

安全是教育工作的天字号工程。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安全稳定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只能抓得紧而又紧、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绝不能掉以轻心、心存侥幸,绝不能松劲懈怠。对此,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讲政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本着对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也对自己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高于一切、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做好今年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办泰安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局党委提出的全市教育系统的奋斗目标。做好今年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于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健全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实现全市教育系统的“四个确保”: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政治事件和群体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确保学校及周边地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稳定责任落实。要严格实行学校安全稳定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稳定指标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好部门主管责任。这次会上,我与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了本年度目标责任书,这是硬指标、“军令状”,必须确保完成。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对网格内的所有单位逐一落实监管、主管责任,确保安全稳定责任落实无缝隙、全覆盖。学校是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督导、考核等手段,督促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把安全稳定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位教师,建立起有效防范事故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化细化工作措施,推进安全稳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下大气力做好源头管理、强基固本工作。要严格中小学、幼儿园设学办学审批手续,对不具备安全条件、不能保障安全的办学申请,一律不得审批,对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校舍工程,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切实把好学校准入使用关,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认真抓好学校的安全标准化创建,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全市学校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的整体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培训。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卫生保健意识、心理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到安全教育师资、教材、计划、课时“四落实”。要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干预。督促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定期请他们为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大培训”活动,各级教育部门都要把安全管理列入校长培训内容,提高校长抓安全、管安全的水平。突出抓好对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强制性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集中搞好今年的“安全教育月”活动,努力在内容、形式、声势和效果上取得新突破。

(四)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学校要紧密结合实际和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之切实可行,并定期举行演练。根据班级变动情况,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防火、防震、防踩踏为目的的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置意识和自救自护技能。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学校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师生员工能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演练的经验,快速安全疏散和撤离。演练前要对师生进行现场培训、辅导,明确疏散要求,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因恐慌、拥挤、踩踏而引发人员伤亡事故。要建立应急疏散演练工作长效机制。每次疏散活动结束后要进行现场讲评,针对实地演练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订,并不断总结完善。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完善信息保障、物资保障、人员保障,使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和出行安全管理。要积极协调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目前接送学生车辆在数量、质量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保证接送学生班车的正常运营和学生乘车安全。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对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无营运资格的黑校车,遏制和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定期检查、对新增、租用校车和聘用校车驾驶人的审核确认制度。不断加强与公安、建设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解决好学校周边交通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学生上放学提供交通便利,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规范学生集体出行活动,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和超载,杜绝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六)进一步强化学校重点场所和部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学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做到学校自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专项抽查同全面督查相结合。各级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力量按上述要求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监督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各级要挂牌督办、一抓到底,坚决整改到位,确保不发生大的问题。安全检查要突出防火、用电、防雷和饮食卫生等重点。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和学校消防工作的实际,配齐配足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确保有效,保证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定期对学校锅炉、避雷等设施进行检测、检查,确保其性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学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