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2010年春运表彰和2011年春运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1/1/23

在全县2010年春运表彰和2011年春运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2010年春运表彰和2011年春运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春运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2010年春运工作成绩,贯彻落实2011年省、市春运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强化责任,精心部署,扎实做好今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下面,我先讲两点意见。

一、2010年春运工作回顾

2010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3月10日止,历时40天。在县委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恪尽职守,圆满实现了春运工作目标。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同比明显下降。没有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国、省道60分钟以上的严重交道堵塞;没有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群体性治安事件,公路“三乱”行为基本杜绝。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也成立了春运工作机构,制定了春运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措施。乡镇向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春运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了行政一把手为春运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将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同时,春运期间,省、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交通局、交警支队多次来我县指导、检查春运工作,对我县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强化管理,严把关口。从“人、车、路”三个方面着手,强化源头管理,采取分工负责、层层把关、项项落实的工作方法,把好准入关口。一是严把驾驶员资格审查关。交警大队对申请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的证件记录、违章记分、肇事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后,对符合参加春运资格的530个驾驶员,统一签发了《准驾证》。运管部门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强化执法人员对载客车辆年审年检的责任,依法取缔了不合格和未经年检的3台中巴车。客运公司加大了对驾驶人资质审核的力度,对未经年审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逐出春运市场。二是严把车船状况检查关。交警大队严格客运车辆上线检测,对符合条件的车辆签发了《春运车辆临检合格证》。客运公司在春运期间,一级维护车辆920台次,二级维护198台次,进行技术等级鉴定200台次,安检6000余台次,有效杜绝了机损事故的发生。农机部门对全县的转户车辆和报废延期车辆进行了强制上线检测,共查获违章车子520台次。同时,有义渡任务的乡镇依法取缔了非法载客的“三无”船舶,实现了水上春运连续34年无事故的喜人成绩。三是严把道路畅通关。交警部门对三级以上山区公路和危险路段、事故易发路段进行了全面摸底和排查,共查出危险路段5处、事故多发路段10处;对交通事故“黑点”路段进行了全面整治,重新设立了警示标志。交通、公路部门和各乡镇及时组织人员对陡坡、急弯、桥梁、涵洞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护,新增安全标志28块,清理路障25处。交通、公路部门增派人手,争抢时间,努力完成新修道路建设的扫尾工作,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三)科学组织,统筹安排。针对2010年春运任务重、要求高的特点,县交通部门、客运企业及早到广东、深圳、温州等地开展客源调查,对流向流量进行科学预测。交通部门从郴州等地调来了40余辆客车填足运力,解决了我县春运跨省长途运力不足问题。运管所从县内线路抽调了30余台中巴车投入到长株潭方向的输送工作中。湘运公司除准备本建制车辆和对开车辆外,还积极抽调客车参加广东、深圳方向的春运工作。由于预测准确,调整合理,科学组织,春运期间没有滞留1名旅客在站,使旅客走得了、走得快、走得及时,出现了“峰高不显峰、流大不滞流”的好现象。同时,在做好旅客运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运力,兼顾货物运输,确保人民群众的物资供应及时到位。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职能部门采用制作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子、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一是专车流动宣传。交警、交通部门把春运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宣传口号等内容制作成录音磁带,出动流动宣传车,深入客运站场、各乡镇以及公路沿线村镇和边远山区进行流动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交警大队与机动车驾协编印了《春运乘客安全须知》、《春运驾驶员安全须知》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农机局发放了《致农机手农民朋友的一封信》份,赠送了有关法律、法规资料800多份。三是媒体配合宣传。在有线、图文台开辟了春运安全工作专栏,及时播报了全县春运交通安全工作动员会议、县级领导督查春运工作、交通民警坚守岗位值勤等春运工作动态。

同志们,2010年的春运工作能圆满完成,是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并肩作战的结果。值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关心支持我县春运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战斗在春运工作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2010年春运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客运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欠规范;“三品”检查手段比较落后;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报废车、农用车载客、摩托车超载现象也有时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1年春运工作安排

2010年春运工作已圆满结束,2011年春运工作又摆在面前。大家都知道,安全工作无小事,永远不能讲大话,永远不能吹牛皮,永远不能松口气。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认识,分析形势,强化责任,精心部署,全面做好2011年春运安全工作。

(一)分析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紧迫感。按照安排,今年的春运工作从1月19日至2月27日,历时40天。近期,省、市先后组织召开了春运工作专题会,反复强调春运安全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必须警钟长鸣,必须常抓不懈。根据调查:今年春运呈现“四特点”、“四矛盾”,“四特点”即:一是春运高峰时间比较集中,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旅游流四流合一,疏运任务重;二是省内旅游的客运量呈现上升趋势,客流量增加;三是节前、节后单向客流量依然突出;四是气候变化无常。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今年1-2月全市还可能出现几个时段的低温雨雪天气,当前及后一阶段面临的天气形式十分严峻春运期间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抗冰保通的压力依然很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风口路段和桥梁容易结冰,给车船安全行驶带来困难。“四矛盾”即长途与短途的矛盾、流量与流向的矛盾、运量与运力的矛盾、客运与货运的矛盾。因此,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科学合理安排运力,切实强化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的组织工作,确保旅客和重点物资走的了、走的及时、走的安全。宁愿把困难想得更多一点,把措施定得更硬一点,把任务分得更细一点,也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马虎草率,敷衍了事。要按照“以客为主,兼顾货运,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指导原则,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搞好今年春运工作作为促繁荣、利群众、树形象的大事来抓,确保做到思想不松懈、管理不松驰、行动不放松,思想上早准备、工作上早部署、行动上早落实,扎扎实实地把今年春运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责任,精心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的使命感。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春运工作又是交通运输2011年的重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既是交通运输部门的政治任务,也是交通运输“三个服务”的核心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国、全省“两会”即将召开,因此,做好春运工作尤显的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今年的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为期40天。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指导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实现今年全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开门红。一是要强化广泛宣传,营造春运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春运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使春运参与者了解安全形势,增强安全意识、保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制作春运安全工作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车主、驾驶人等****和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单位。要在主要路口、路段,尤其是客运单位和客运站场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张贴宣传资料。二是要强化源头管理,落实春运责任。对所有营运车辆要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性能检测,并按标准配备好灭火器、防冻和防滑器材、三角木等专用工具;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二级维护工艺,不得减项漏项,确保维护质量,交警、交通要加强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经营活动;水运管理部门要落实义渡责任,整顿义渡秩序,确保义渡安全,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船只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严把客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凡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2010年度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人一律不准参加春运;运输企业要坚持营运驾驶人挂牌上岗的制度和驾驶人早班会制度,强化驾驶人管理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制度,对没有与企业签订安全合同、没有落实安全责任、甚至私雇乱聘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举报并追究相关人的违约责任。交通、公路部门要对陡坡、急弯、重点路段、桥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修,对照标准,查漏补缺,确保路况良好;对山区三级以下(含三级)不符合夜间(晚22时到早6时)安全通行条件的公路,严禁客车通行;各乡镇要抓紧治理道路交通隐患,对一时没有改造到位的路段,要采取临时措施加以治理;三是要强化市场整顿,优化春运环境。要按照“车进站,人归点”的原则,严禁车辆在站外上客。大家都知道,今年春运不涨价,等下,湘运公司会做详细解释。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张贴运价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对春运期间擅自涨价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宰”客、“甩”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