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公司2014年二季度安全决战动员大会讲话稿
宣传动员范文 发布时间:2015/3/5
煤电公司2014年二季度安全决战动员大会讲话稿
同志们:今天召开二季度安全决战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剖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从严管理,落实责任。动员各方力量,调动积极因素,筑牢安全防线,坚守安全红线,保住安全底线,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
回顾安全工作,我们付出了艰辛的努力。近两年,公司上下围绕“争创安全最佳年”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快灾害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果。大力开展“示范化工程建设”和“运输系统专项整治”等活动,标准化水平稳中有升,各矿系统稳定、设施齐全、设备完好。公司累计投入煤矿安全改造资金3680万元,相继淘汰老旧杂设备677台(套)。投资500余万元,建设了地面永久注氮系统,实现了井下注氮系统网络化,消灭了采区自然发火现象。投资705万元,建成各矿紧急避险系统,矿井防灾抗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煤矿特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累计培训人数达966人次。安全教育形式多样,员工素质有所提高。大窑沟矿坚持“不惜牺牲经济利益确保安全生产”的理念,加大灾害防治力度,在瓦斯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很多严重问题。下面,结合今年发生的几起事故和将要采取的主要措施,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反思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今年以来,公司相继发生了小凌河矿“1.19”、“2.11”水害事故、邱皮沟矿“1.26”放炮事故和三家子矿“3.15”顶板事故。四起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接二连三的发生安全事故,充分暴露出我们在工作上存在的严重问题。
1.事故教训不吸取,防范措施不严密。1月3日,小凌河矿-700南二区-630阶段北翼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堵人事故,4人被困9小时40分钟。事发后,公司及矿对该工作面隐蔽致灾隐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未采取有效措施便进行开采。“1.19”事故发生后,未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该工作面恢复生产前,公司、矿相关管理人员在事故真实原因未讨论清楚,分析认识不充分,安全技术措施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盲目组织生产,致使“2.11”事故发生。同一工作面三次发生事故,公司领导、公司安全生产业务部门负有重要责任。22.制度执行不严格,违章现象严重。邱皮沟矿“1.26”放炮伤人事故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区长、安监队员)现场安全确认不认真,工作不仔细,导致事故发生。三家子矿“3.15”顶板事故,作业人员没有认真执行作业规程的规定,安全退路不畅通,违章蛮干。现场带班人员和安监队员对替棚地点的安全状况及替棚质量均未进行有效的安全确认工作。
3.安全思想麻痹,现场管理不到位。近两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部分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出现了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出现了盲目乐观、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松了安全管理。发生的四起事故,作业现场均有带班领导、安监队员、班组长等安全管理人员,但现场管理走马观花,一带而过,安全确认不认真,忽视潜在隐患和细节上的安全管理。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素质亟待提高。公司赋予了入井员工“十项权利”,今年又出台了现场安全管理的“十项禁令”,明确指出了在作业现场出现隐患时有权不生产、不作业。由于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自主保安能力差,安全操作技能不扎实,缺乏识灾、防灾方面的相关知识,不能正确辨识作业现场已经存在的安全隐患,冒险作业,盲目生产。
二、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严格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针对当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上述问题,经过公司党政班子集体研究,充分认识到:今后一个时期内,如不加强管理,加大惩治力度,安全事故势必还要发生。为此,公司从制度执行到现场管理,从履职尽责到遵章守制,从教育培训到隐患治理,从管理人员到作业人员,出台铁政策,制定硬措施。
(一)严格安全管理者的责任落实,严肃追究和查处安全管理者的责任
1.实行矿长安全承诺制。今天的大会上,各矿矿长要代表全矿做出郑重安全承诺:二季度,本单位坚决消灭死亡事故。一旦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死亡事故,矿长、党委书记主动辞去领导职务,分管副职免去职务,其他副职加倍处罚;事故单位区队长予以撤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留矿察看,只开基本工资;因员工违章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人员立即予以除名。
2.实行技术管理负责制。技术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支撑。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部长、采掘区队技术主管是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按照“严格设计、严格编制、严格审批、严格贯彻、严格执行”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贯彻工作,使规程措施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凡是因技术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首先追究技术管理者的责任。3.实行公司业务部门保安负责制。公司安全部、生产技术部(生产、通风、机电、地测)业务保安管理部门,要承担业务保安的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本系统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定期组织专项监察,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凡是矿井发生“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水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追究公司业务保安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每人罚款5000元/次。
4.实行带班领导当班安全负责制。矿队两级带班领导必须与员工同入井、同升井,并先于作业人员到达采掘作业地点。带班领导必须保证带班次数、带班质量,矿主要领导带班每月必须安排1个零点、1个四点,严禁弄虚作假。凡是带班领导不入井的,一经发现,就地免职。带班人员必须参加当班调度会,掌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实行带班盯在重点区域,严禁走马观花、视察工作面。严格执行“八查”要求,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二查设备状况是否完好,三查安全设施是否有效,四查通风系统是否稳定,五查有害气体是否超限,六查作业人员是否守制,七查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八查隐患整改是否到位。查明作业地点安全状况,保证带班期间安全生产。带班领导盯防区域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带班领导予以免职。矿其他副职每周写出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下周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报矿长审查,公司备查。5.实行公司安全包保隐患查处负责制。公司四个安全包保小组严格执行定人、定面、定责的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定期参加安全包保工作,深入井下排查隐患,对重点隐患要跟踪处理。凡是因隐患排查处臵不及时,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对包保小组组长罚款5000元,负责区域包保人员罚款3000元。
(二)严格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严格现场安全确认制度执行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指区队长、班组长、安监队员、瓦检员、放炮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发挥现场安全管理作用,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度。作业现场出现隐患威胁安全时,上述人员有下达停止作业,撤出人员的权力。
1.区队长:对当班全区安全工作负全责。带班入井的区队长必须在当班采掘工作任务完成后方可升井,不得中途升井。要明确当班区队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现场各系统安全状况,并做到现场确认,现场指挥,现场盯防。带班区队长入井后,先于作业人员升井的,一律免职,当班发生事故的撤职。
2.班组长:对本班安全生产负全责。进入工作现场后,要对作业地点工作面情况以及支护、通风、监测、电气设备和气体等情况进行全面确认,未经确认不得开工。生产过程6
中严格执行制度措施,严把质量安全关。
3.安监队员:对所在辖区安全监察负全责。重点监察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监测设备、支护状况、有害气体和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安全出口等避险系统完好情况,监察区队带班领导、瓦检员、班组长、放炮员到岗情况和安全确认情况。安监队员必须专人专面,挂牌上岗,严禁一人多面监察。
4.瓦检员:对本区域的“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进入工作区域后,重点检查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变化情况,检查通风设施、监测监控设施完好情况。炮采炮掘工作面要做好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瓦斯检查和安全确认工作,严禁假检、漏检。
5.放炮员:对当班安全爆破负全责。在规范、安全领取火药、电雷管进入作业现场后,必须分箱放臵,上锁管理。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实名挂牌、百米爆破、联锁确认制度,保证爆破安全。
6.实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确认相互监督有奖举报制度。举报者可向矿带班领导、矿领导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凡是举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执行安全确认制度的,一经查实,对举报者奖励500元/次,被举报者停止工作,到培训中心接受培训一周,并取消当月全部安全奖励。
(三)赋予员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强力推行安全生产十项禁令
(1)员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1.区队未组织班前教育,员工有权不入井;
2.带班人员不下井或早升井,员工有权不作业;
3.领导干部违章指挥,员工有权不作业;
4.安全确认制度不执行,员工有权不作业;
5.安全规程措施不落实,员工有权不作业;
6.安全隐患未消除,员工有权不作业;
7.异常情况未查清,员工有权不作业;
8.安全设施不齐全,员工有权不作业;
9.监测监控、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系统不完善,员工有权不作业;
10.安全出口不完好,员工有权不作业。
(2)强力推行安全生产十项禁令
1.带班领导、班组长、瓦检员、安监队员未到现场,严禁组织生产;
2.作业现场未经安全确认,严禁组织生产;
3.规程措施未贯彻,严禁组织生产;
4.采掘工作面支护、行人不安全,严禁组织生产;
5.采区通风系统未形成,抽采未达标,瓦斯威胁未消除,严禁组织生产;
6.采掘工作面出现涌水异常,严禁组织生产;
7.作业现场瓦斯、一氧化碳超限,严禁组织生产;
8.作业现场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安全确认”、“百米爆破”制度,严禁爆破作业;
9.采区一坡三挡、电气设备不完好,严禁组织生产;
10.绞车、提升装臵、各种保护失效、超限,严禁提升。“十项权利”和“十项禁令”是公司党政班子集体研究,为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提出的指令性要求。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全面领会,贯彻落实。
(四)全面规范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针对目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情况,公司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刚性要求。公司安全包保小组每周上岗2次,由原来的每周二、周五改为周一、周四,矿井隐患排查与公司包保检查不得重复,执行周二、周五、周日上岗检查。要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自检自查工作,各矿周日必须由一名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副职带队组织自检自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周一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公司包保小组隐患排查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进行复查,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包保小组未下达隐患通知单,视为未进行隐患排查,对包保小组成员每人罚款100元/次;对查出隐患未复查,对包保人员罚款100元/次。
矿井隐患排查要分系统进行,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并对公司包保小组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必须由矿长亲自组织,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要将矿井排查情况分发至各安全包保小组,由安全包保小组对矿井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从而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隐患复查治理机制,真正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三、重点加强现场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当前,公司四对生产矿井均处于深部开采,灾害治理问题不容忽视,公司及矿生产技术部门要不断加强学习,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加强瓦斯治理。各矿要高度重视“一通三防”工作,确保系统科学合理,设施齐全有效,监测灵敏可靠。大窑沟矿要进一步优化通风系统,保证风量充足。要举全公司之力,积极稳妥地推进-1000东一区和东二区煤层打孔预抽瓦斯工作。
2.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各矿要把消灭电气失爆和保证提升安全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检修维护,确保台台完好。加强矿井供电管理,确保供电安全。加强通讯系统检查维护,配齐备用电源,保证通讯系统时时畅通。邱皮沟矿、大窑沟矿要加强井筒保护,加强日常监测检查。对周边地方煤矿超深越界的行为由公司、矿共同管理,公司生产技术部负主要责任。邱皮沟矿要加快地面副井20架梁附近加固注浆工程进度,要求在汛期前完成。河矿要加快老副井轨道维修工程,确保运输安全。
3.加强顶板管理。各矿要进一步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规定,查找支护隐患,严格施工程序。认真做好巷道支护和巷道维修工作,要保证永久支护、超前支护和临时支护施工质量,杜绝顶板事故发生。加强对金属支架的管理,严格落实金属支架回收安全措施,对于特殊地质构造地段的金属支架因安全原因不能回收的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现场确认。
4.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动态管理。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把现场管理放在第一位,动态管理与重点盯防相结合,严格落实各项保安措施,要重点加强外包工队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小凌河矿-700南二区开采安全问题,由公司、矿共同研究制定开采方案上报辽宁煤监局、省煤管局,在措施方案准备到位后经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辽宁煤监局、省煤管局,经审核后再开采。邱皮沟矿-600西一区-528阶段掘进工作面有淋水,必须查明原因,待采取超前预注浆等措施后再作业,隐患不消除的情况下,严禁作业。
5.抓好地面安全管理。地面各单位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围绕防火灾、防触电、防坠落、防塌陷等工作重点,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公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贡献力量。热电分公司要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各种保护灵敏可靠,高空、高压作业的措施必须制定、执行到位。加强煤尘防爆管理,确保发电安全。选运分公司要做好机车、线路、桥涵和塌陷区域的检查巡视,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客货运输安全。机电安装公司要加强矿井安装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入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同志们,在安全工作上我们已经没有退路,只能背水一战。抓好二季度安全工作意义重大,非比寻常。公司上下要变压力为动力,振奋精神,脚踏实地,严抓细管,履职尽责,坚决打胜二季度安全生产翻身仗,开创安全生产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