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预防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廉政建设范文 发布时间:2010/9/29

公司预防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公司预防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布署和要求,结合我司工作的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工作责任制度
一、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工作。
二、每年开展一次治理商业贿赂的自查自纠与检查,对易滋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项目和工作环节,监督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到事前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及时查处纠正。
三、强化内部管理,建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于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人员,必须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建立权力科学配置,规范运行防范钱权交易的制度。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和监督,发挥教育的防范功能,坚持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免谈话等制度。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招标管理
(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主要职能是事前监督,直接参与对基建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标与邀标工作,也可进行事后质询与跟踪监督。
(二)招标范围。
1、基建及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大宗设备、材料的采购。
2、设备及大宗物质采购。
3、对于一些价格伸缩性不大的物质设备,可简化程序,但必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4、符合招标条件,年度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分次购进的也要实行招标,但要做到经常调整采购价格,降低采购费用。
(三)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5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及相关配套设备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维修改造项目及相关配套设备,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预决算管理
(一)基建工程的投资估算、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必须控制在预算计划额度的±20%以内。
(二)计划的调整、工程量增减、项目变更、材质更换等需要增减投资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涉及预算额度增减的签证,必须由现场主管人员、施工监理单位、公司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四方签字生效。
(三)审计核算。工程结束后,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评估、初审后,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决(核)算。
(四)责任追究。对超过预算额度20%或调整后额度的,严格执行《管理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合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必须与相关施工单位签定承包、安全、廉政合同。
大宗物质及设备采购制度
一、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及集团公司机关各处室,在每年第四季度上报物质及设备采购计划,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列入采购目录。
二、坚持集中采购制度。实行明折明扣,商家和厂家的返利一律进入帐目,禁止资金帐外循环。
三、实行合同管理。按照采购目录,由计财处、设备处、法律办、采购单位审核汇签,合同签定、登记部门为设备处。
四、供应商选择。订货采购工作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询价后报请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核准进货商,所属单位、机关处室无权自行订货和采购,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售后服务好的前提下,选购价低、质优、售后服务完善的厂家。
五、采购供应经办人员,要根据需求和库存情况分批进货,常用、零星物质分散进货,做到适度、无积压,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