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大会领导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1/1/4

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大会领导讲话第2页

力争大灾之年农民不减收。二是在工商业方面。要帮助企业抓紧抢修、调试设备,迅速恢复生产。对因灾导致生产经营、资金受到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地要认真落实最近省里出台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要切实搞好商品供应,保障灾区群众生活所需。

今年,我市虽然受灾严重,但是经济社会的基本面和发展趋势没有改变。预计上半年全市gdp增长16.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9.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2.5%;财政总收入完成39.3亿元、增长54.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2亿元、增长57%,增幅均居全省第1位。我们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在大灾之年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经济发展目标,继续保持和发展全市的好形势。

(六)加快修复基础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苏书记提出的“修复水毁工程护我农田,整治国土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重大决策,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和农田水利建设,把今年作为大搞水利建设和大搞国土整治的一年。一要加快修复受损水利设施。各地要把水利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市里已成立唱凯堤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吴伏生副书记任总指挥,有关市领导任副总指挥,具体抓好这项工程建设。市区两级将压缩一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集中力量、集中财力做好唱凯堤、中洲堤的除险加固工程,确保在明年汛期来临前修复加固好。其他县也要对境内水库、堤坝等水利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筹措资金,抓紧抢修受损的工程设施,不断提高抗洪能力。二要加快修复受损道路和桥梁。各地要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在抢修国、省道以及主要公路干线和桥梁的基础上,加快修复乡村公路、林区公路,力争7月底前全市所有公路全部畅通,农村客运恢复到灾前的班线水平。三要加快修复受损电力设施。要集中人力、物力,逐乡逐村做好电力修复工作,受灾较轻的县(区)要确保7月15日前全面完成电力设施修复,资溪、黎川等受损较严重的县要确保7月底前全部修复。四要加快修复受损饮水设施。临川、资溪、黎川、南城等县(区)要确保9月底前,其他县要确保7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饮水设施修复,切实解决好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五要加快修复受损通讯设施。目前,仍有少数边远村庄未能实现通讯畅通,要组织抢修,确保全市在7月15日前全面畅通。那一世范文网

(七)加快推进倒房重建工作,把灾民新村建设与推进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目前,房屋鉴定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快倒房重建。长期以来,我市村镇规划管理严重滞后,乱搭乱建现象比较严重。这次灾后重建,给了我们一次很好的机会。各县(区)要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村镇建设的规划与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的要求,抓好灾民新村建设。对一些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方,要在宅基地方面给予支持,动员群众整体搬迁到集镇。群众搬迁到灾民新村或集镇后,实行原有的宅基地还田,他们的耕地可以通过政府租赁,或转租给种粮大户。对灾民倒房重建,省政府的补助标准是:全倒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1万元,其中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特困户重建住房每户补助1.5万元,损房户维修住房,各县(区)可结合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市里还将从新农村建设资金、深山区库区移民资金中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异地选址、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配套。对因灾倒房的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特困户,市、县(区)两级政府再各补助5000元,使每户补助达到2.5万元。对其他因灾倒房重建的困难对象,市、县(区)两级政府按2:8的比例,补助5000元,使每户补助达到1.5万元。各地要抓好落实,加快推进,7月15日前完成建房对象的确认工作,7月底前完成农房重建的规划选址及建筑设计工作,8月份开始房屋重建和加固工作,确保因灾倒房户在2011年春节前搬进新居。

三、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夺取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的全面胜利

一要强化工作责任。要采取市级领导包县(区)、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的方式,实行市、县(区)、乡(镇)、村组与农户五级联动,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各县(区)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依赖思想,更加积极、主动、自觉地做好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市直各部门要围绕恢复生产、灾后重建这个大局,服从统一指挥,积极主动地为县(区)做好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主动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要强化工作调度。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切实加强调度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顺利推进。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进度表,对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各项重点工作提出具体量化的进度要求,实行挂图作战,搞好跟踪问效。

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全市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必须通过争取上级支持、增加政府投入和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筹措和解决。各地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灾后重建的投入。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弥补建设资金缺口。要通过红十字会、慈善会、商会等组织,多方面募集资金。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广泛调动市场资金和各类经济主体,参与灾后重建。各地要加强救灾救济资金的管理,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按规定尽快拨付救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并妥善安排好各类捐赠物资的使用。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专业督查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对做得好的、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对做得不好的给予批评,特别是对领导不到位、人员不到岗、责任不落实、玩忽职守、工作失职的,要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弘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切实抓好恢复生产、灾后重建工作,奋力夺取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