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副书记在在在全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9/9

县委副书记在在在全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从中央到地方,从城镇到农村,从干部到普通老百姓,可以说最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县农村工作会结束不久,县委、县政府就及时召开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主要目的是: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心聚力,确保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积极引导,做到宣传有势

应当说,通过前阶段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县推进新农村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十分顺利,为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在营造氛围、形成共识上下功夫,通过有声有势的宣传,积极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参与我县新农村建设,使之成为全县92万人民的共同行动。

(一)扎实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工作

要把加大新农村建设宣传力度作为当前我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广泛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宣传活动,喊响炒热、形成强势、形成热潮。

一是加强干部宣传。全县各级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各县级领导、县级各部门特别是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近期要到各联系乡镇、联系村开展一次新农村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对群众深入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深刻内涵、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真正使新农村建设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宣传报道,《今日》、电视台、《之窗》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制订推进新农村建设宣传方案,以专栏、系列报道、连续报道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营造全县上下关心、拥护、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开展全方位的发动工作

一要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一方面,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作用,积极发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要坚持新农村建设目标任务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反映农民要求,使新农村建设真正贴心贴肉。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等方面向自身积极性高、群众工作做得好的村倾斜,尤其要支持那些现有基础差,但内在动力强的村开展新农村建设,使这些村看到希望,增强信心。

二要积极发动社会各界。鼓励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多种形式联系村社和农户,开展村企结对、部门联系村活动,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形成各方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局面。

二、注重方法,做到推进有序

中央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字方针是个总的目标。按照这个新农村建设总的目标要求,在今年全县农村工作会上,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提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也要按照全县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注重方法,扎实有序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四条基本原则:

(一)循序渐进。我县共有282个村,全面铺开新农村建设人力、财力、物力难以保证,因此,必须要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具体来说,要做到“三先三后”:一是先规划后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只有规划好了,才能克服“想怎么搞就怎么搞”的随意性,才能防止“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盲目性,才能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和工作效率。二是先示范后推开。要坚持试点先行,从农民最积极、干部最主动、条件最成熟的村子抓起,选择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相对较好,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更容易推开,典型示范效果也会更突出。农村的干部有很现实的经验,经常通过典型示范去教育广大农民,农民是最讲实惠的,好的示范要比单纯的说教管用得多。这次我们提出要把3个村作为示范村、28个村作为推进村,就是要重点扶持,先走一步,走的好一点,为其他村提供示范作用。同时,其它村也可以向这些中心村、重点村集聚、转移,使全县的农村有更加和谐合理的区域布局和发展构架。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利于全县新农村建设的逐步、全面推开。三是先物质后精神。要坚持从农民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事情做起,只有把农民反映突出的水、路、住房、等基础设施解决好了,才能谈得上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倡导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才有生命力,也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

(二)因地制宜。建设新农村,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借鉴,必须经过艰苦的探索和长期的努力。我县自然差异和经济差异较大,因此,在工作中,不能盲目崇洋、崇大、崇快,劳民伤财;不能盲目照抄照搬,千篇一律,不重特色。经济比较富裕的地方、县城周边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层次推进。其他地区,要根据各自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条件,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着力体现区域特点和地方特色,积极探索不同风格、不同特色的建设路子。总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努力做到建一个成一个,巩固一个,宁可少些,也要实些,宁可慢些,也要好些。

(三)群众自愿。推进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充分地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群众自愿。一定要耐心、细致、深入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思想工作。做群众工作,一定要苦口婆心,以情动人,仁至义尽,不要搞强迫。农民是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的最具体参与者和最直接受益者,我们既然是为群众做好事,就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坚持群众自愿,不要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我们的规划和建设方案都应经村民讨论,民主决策,切实防止简单从事、强迫命令。

(四)整体提高。要以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县农业、农村工作水平。一是要大力推进农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通过发展新产业、组建新经济组织等措施,努力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大力创新社会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组织化程度等措施,逐步实现农民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向现代先进生产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和农业农村经济的效益。二是要大力推进农民生活方式的现代化。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小村镇,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使广大农民的心灵得到净化,人生境界得到升华,陈规陋习得到摒弃,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的现代文明程度。三是要大力推进农民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的现代化。要培育农民群众的创新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的开放精神,形成农民群众的进取观念,逐步实现农民传统保守的思维方式向现代进取的思维方式转变;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农民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世界观,逐步把农民群众培育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新型农民。四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政治民主化。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乡镇、村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帮助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本领;要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大力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切实推进农村基层的政治民主化,真正形成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做到保障有力

新农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任务艰巨繁重,能否顺利推进,能否取得实效,加强领导是个关键。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在新农村建设中所负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努力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领导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内涵丰富、领域广阔、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系,确保建设顺利推进。县委、县政府已经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情况综合、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我们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主要精力、主要时间用在抓新农村建设上,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抓到底。同时,县委、县政府将建立科学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督导体系,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工作抓得紧、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到位、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密切配合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与各行各业息息相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绝不仅是乡镇和涉农部门的事,而是一项全县性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研究和制定支持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各涉农部门要在调整农业结构,指导农民生产,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上做文章、出思路;交通、建设、林业、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倾斜政策,在村镇规划、道路建设、住宅建设、小城镇建设等方面加强指导,积极帮扶;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要在农民生产、劳动技能的培训,文化、卫生、教育、体育设施建设上献计出力;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动员组织广大青年、妇女和各方面的志愿者发挥带头作用,搞好帮扶活动,积极提供各类帮助。总之,各级各部门必须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形成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和齐心协力的建设氛围。

(三)保证投入

从我县现有财力来看,在短期内对农村社会事业的大量投入既不现实又不可能。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一是要有序整合部门资金,集中财力搞建设。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计划、财政、农业、扶贫、交通、民政、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实行捆绑管理和使用,综合配套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按照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活动所需资金要坚持“一事一议”,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可以采取集体积累出资、村民共同担负、出义务工或集体积累出资、不足部分村民负担等不同的方式来解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