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9/14

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第2页

即建立健全覆盖全员的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救助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努力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着力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已列入市委、市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和为民办的十件实事,我们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着力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莱芜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莱芜市乡镇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健全完善覆盖全员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到180元,各级要重点抓好资金预算落实,进一步规范“分类施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人均保障标准700元,不断规范认定程序,重点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全面覆盖。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起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元,切实加大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力度,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年底使我市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要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未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对象,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大病医疗定额救助和医疗减免优惠政策。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逐步建立健全慈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慈善宣传,培育社会慈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和“集中捐衣物”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救助项目实施,建立完善“慈善超市”,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

(三)加强社区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促进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总的要求是:完善两个机制,即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社区服务管理机制,健全自治体系,扩大基层民主,完善社区功能,拓展社区服务,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着力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紧扣管理民主,切实加强村委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推进力度,认真抓好《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和《莱芜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构的作用,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活动,确保全市村务公开率达到100%,落实比较好的村达到90%以上。二是着力完善以基础设施和社区服务为重点的社区管理机制。按照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结合“城中村综合开发改造年”活动的开展,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中村”综合开发改造规划,实行规划、建设、验收“三统一”,力争三年内基本落实40个“城中村”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对其他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用房,采取新建、购买、租赁等形式,逐步进行解决。按照居民自治和服务居民的原则,不断规范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社区内各种关系,认真落实居民户口、计划生育、城市低保和劳动保障等各项社区事务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社区管理对社会人员的全面覆盖;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办、社会参与”的社区服务方针,积极发展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制定加快社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逐步实现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

(四)全面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总的要求是:强化国防教育,服务军地建设,推进双拥共建工作,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建立优抚优待长效机制,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以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全力抓好《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三年规划》的落实,围绕“致力创新双拥、共建绿色钢城”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双拥国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典型,不断强化军民双拥意识,营造双拥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巩固现有群众性双拥共建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基层优抚政策的落实,组织新型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双拥共建活动,扎实推进社区拥军、企业拥军等群众性双拥工作,努力提高双拥工作的社会化程度;加大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力度,着力解决随军家属安置难、军地双方共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军地统筹协调发展,动员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部队现代化建设,协调部队支持地方招商引资和重点工程建设;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搞好政策衔接,加大督查力度,保证新优抚政策的全面落实。制定完善优抚工作配套政策,确保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足额发放;大力推进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继续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自主择岗的安置办法,不断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及时足额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确保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达到50%以上。认真履行复退伤残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措施,抓好稳控,注重把解决实际困难与加强思想疏导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少数军队退役人员的稳定工作。

(五)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总的要求是:巩固和扩大福利彩票销售发行量,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福利企业管理,加快建设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是新时期民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用市场化的思路和手段谋求发展。要高举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旗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全面提升福利彩票形象,着力打造福彩品牌,扩大发行领域,向市场要效益,以管理促发展,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走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稳定发展的轨道,力争福利彩票发行量稳中有增,为社会福利和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以建立完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为重点,认真落实现有土地、税收、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采取合资、合作、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等形式兴办各类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建立和完善以社区和乡镇为中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有计划地建设和改善一批社区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乡镇敬老院等老年服务基础设施,逐步形成多层次、网络化、社会化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认真抓好“明天计划”项目的实施,积极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完善现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不断扩大自费收养能力,努力走出一条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新路子。要加大福利企业年检和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使福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六)规范加强民间组织建设,发挥好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总的要求是:以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为重点,以建章立制、强化监管为手段,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坚持以区级协会为龙头,以乡镇级协会为重点,以村级协会为基础,在抓好“支部+协会”试点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协会+公司+基地+农户”的农村经济协会发展模式,重点在三辣、畜禽、林果等特色产业的培育上求突破;指导已发展起来的农村经济协会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完善以协会章程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把农村各类协会办成各具特色、优势明显的经济合作组织,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评估和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民间组织评估机制,强化对民间组织的资产监管,大力开展“诚信民间组织”创建活动,提高民间组织公信力。加大民间组织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组织的违法行为,确保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七)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水平。总的要求是:在依法行政上抓规范,在强化服务中求发展,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标准,推进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向“服务型”转变。立足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化区划地名工作,争取出台《莱芜市地名管理办法》,促进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在完善城区标准地名设置的基础上,完成市级城市地名规划;认真开展边界线自查和联检,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稳定;实行“两图一责”的管理模式和“三位一体”信息管理,逐步建立界线管理的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婚姻登记条例》,依法搞好婚姻登记工作,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大婴弃收养登记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收养登记条例》和《莱芜市弃婴收养管理办法》,杜绝私自收养弃婴现象,维护弃婴合法权益,加快社会福利院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争取年内投入使用;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巩固提高火化率,加大对乱立墓碑、乱建坟头的查处力度,大力推进生态墓地建设,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良好社会风气。

要认真做好民政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充实加强**力量,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帮助群众解决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规范财务统计管理,应对新形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有效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开展。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抓落实,是做好工作、推进发展的关键,也是检验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尺。民政每一项工作都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绝不能说空话,放空炮,必须脚踏实地。因此,各级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