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平安村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0/11/3

在全市“平安村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平安村屯”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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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由市综治委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认清形势、强化措施,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屯”的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对于“平安村屯”的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综治委关于实施“村防工程”的工作汇报,许书记、赵市长在百忙中多次过问“平安村屯”建设情况,并指示一定要将这次会议组织好,将“村防工程”实施好,切实解决农村、农民平安问题。刚才,**同志宣读了《**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平安村屯”建设的实施意见》,对“平安村屯”建设的原则和措施进一步予以了明确,这个意见是市综治委在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的基础上,经反复调查研究而制定出台的,对“平安村屯”的建设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对“平安村屯”的建设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强化思想,切实提高对开展“平安村屯”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今年4月份,省、州相继部署开展“平安**”和“平安**”建设活动,我市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自治州首府城市的实际,组织开展了“平安**”建设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先后组织实施了“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平安镇、街”创建、“村防工程”、“平安社区”建设、“平安市(商)场”建设等一系列活动,基本上实现了“积局部的小平安为全市的大平安”的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但是,大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市1350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中有95%以上是农村,三个镇环抱城区,扼守城市出入口,幅员广阔、地理位置重要;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和暂寄住人口众多,农村纵深开阔,治安形势复杂。如果不能很好地实现广大农村的平安,势必对全市的平安建设产生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市综治委在实施“村防工程”的基础上,又在这个收秋、护秋的关键季节,召开这次“平安村屯”建设工作会议,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实践证明,农村稳定是国家稳定的基础,农村安定,根基牢固,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经济发展。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将解决“三农”问题作为一项战略性决策列入了重要工作日程,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就是农村的稳定,而稳定的前提就是平安。同时,平安、稳定又是农村、农民和农业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的一项标志性指标。尤其是在我市这样一个边疆少数民族且经济又欠发达的地区,农村平安就具有更加重要的战略意义。

农业生产具有其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一是有其特殊的时间性、季节性;二是有其特殊的组织形式;三是有其对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特殊的占有方式。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平安的特殊要求——农忙时期农作物的看护、收获季节农产品的安全、农机具的管理和使用、山林地的火灾消防、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处置、流动人口的管理、邻里纠纷的调解等等,可以讲,平安关乎农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平安村屯”的建设不抓不行、抓不紧不行、抓不好不行。

二、认清形势,明确“平安村屯”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开展“平安村屯”建设,关键是要对我市农村的治安形势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明确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当前,我市农村影响平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个别地方法律的普及还不够深入。有一些人不知法、不懂法,不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些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逐步激化,逐步衍变,最终酿成犯罪和群体性事件;二是边境治安综合治理仍有待加强。容留、资助“三非”人员问题时有发生。三是**组织活动屡禁不绝。从掌握的情况看,一些“**功”等**组织的当事人就是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阵地,大肆开展不法活动;四是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在我市虽然农村刑事案件发案逐年有所下降,但是,总量仍然较大,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还是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治安秩序;五是“黄、赌、毒”等活动屡禁不绝。不仅影响广大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影响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由此形成的一些治安问题也相当严重。

从战略上考虑,我们还应该认识到,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一些社会矛盾还将进一步暴露,影响平安问题的因素还将大量存在,在一定时期内,全市农村治安状况仍然趋于严峻。

一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增多,并呈现新老矛盾并发,解决难度增大,内部矛盾走向社会化的特点。特别是在实施城市扩建、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中,如果一些具体问题处理不好,尤其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处理不好,将会产生新的不平安因素;二是经济犯罪案件和经济纠纷将成为困扰农村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经济诈骗、假冒伪劣和合同、债务纠纷呈增多趋势;三是随着农村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城市治安防控体系的逐步完善,毒品犯罪、赌博、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向农村转移,我市及外地犯罪人员、犯有前科的****,滞留、流向郊区和农村的趋势逐年增大。特别是在交通要道、城乡结合部、旅游度假村以及商贸比较发达的村屯,此类问题将尤为突出。

农村影响平安建设问题产生的原因复杂,既有经济方面的因素,又有社会方面的因素,所以在“平安村屯”建设重点的确定上就必须要紧扣我市农村和农民的实际,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各类村民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农村平安协会”,提高广大农民自我化解矛盾纠纷、自我开展治安防范的能力,大力开展护秋巡防和消防自救等项工作。要完善农村专兼职结合的治安巡逻队伍和平安建设信息员队伍建设,使农村平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治安的特点,及时掌握动向,协助政法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把“平安村屯”建设作为村两委班子的任期目标之一,与干部政绩考核和奖惩直接挂钩。

三、明确措施,扎实推进“平安村屯”建设

正是因为农村平安问题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决定了“平安村屯”建设必须要实行一种多单位联动,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一是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民主建设和法制建设。各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素质,改善干群关系,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建立健全农村“三会”组织,加强对治保、调解干部的管理和教育,使其真正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作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在农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是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安、司法、民政等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各类矛盾纠纷,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和“区分性质、讲究策略、把握时机、冷静稳妥”的要求,妥善处置。要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联调、联排工作机制的作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严厉打击**、非法**活动,遏制其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610、公安、**等部门要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制渗透”的原则,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同时,还要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和非法**活动,决不让**、非法**在农村发展蔓延。

四是要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大力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秩序。政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农村涉黑涉恶犯罪,要及时发现和掌握线索及动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打击。要适时开展集中整治,除恶务尽,依法从严,震慑犯罪,为群众撑腰。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坚决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

五是要加强治安防范和管理,消除影响农村平安的不安定因素。要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发挥治安巡防队伍作用,推广“三铁一器”的使用,在重点部位安装报警监控设施。要加强枪支和爆炸物品的管理,坚决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枪支和爆炸物品,对爆炸物品的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管理与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涉枪涉爆案件和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要会同治保人员和治安积极分子切实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落到实处。在做好帮教工作的同时,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就业、上学、生活上的困难,防止他们重新犯罪。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排查和登记,促进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

同志们,“平安村屯”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对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希望大家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平安村屯”创建,为“平安**”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