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评议讲话范文3则

会议发言范文 发布时间:2011/2/20

行风评议讲话范文3则第3页

索人民调解与劳动争议、**工作的衔接。积极推动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并召开了会议,积极筹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围绕全市三年大变样等中心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百日专项活动”、“春风化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3859件,调解成功12993件,劝阻化解群体性上访149起,防止民转刑和矛盾激化90起,一大批涉法涉诉纠纷案件得到化解。

(二)创新法律服务体制,努力为全市转方式、保增长、调结构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城乡三年大变样、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中心工作,积极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举措。一是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在律师行业开展了整合法律服务职能、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两整一提”活动,不断完善律协工作制度和律师诚信网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高了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实现了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全覆盖,组织关系全接转,党建联络员全派出。加强律师队伍管理,实行对律师“两结合”的管理模式,在去年对律协换届基础上,今年先后召开律协常务理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会议等20余次,研究协调律师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完善实习律师考核机制,首次对全市实习律师实施期满考核,组织资历深、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对实习律师进行培训。在全市选聘了79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公益律师,积极开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通过加强对律师的管理,投诉率明显减少。二是逐步推动公证体制改革。在公证机构开展了“三化一建设”活动,积极推动市城区公证机构调整,健全完善公证机构工作制度,对公证处办理继承类、强制执行类公证书、法律意见书进行规范,逐步实现公证工作制度化管理。三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把法律援助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将涉及困难群众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矛盾、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劳动教养事项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人身损害赔偿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符合民心,服务民生。先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及“百名律师办百案、服务民生促和谐”活动,征集110位爱心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一对一”法律帮助。

(三)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努力推进依法治市。一是紧跟形势任务需要,开展针对性宣传。积极推进法制宣传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围绕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拆迁、土地经营权流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依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不断创新普法教育载体。组织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16个县级相关新闻媒体、30多家市属内部刊物,以及移动、联通各大网络公司、邯钢电视台,以独特的普法传播方式,为广大群众学法开辟广阔空间。全市各级累计有184个普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2711名专兼职普法工作者、13000余名普法联络员,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指导、司法行政实施、法制宣传员为骨干的大普法格局。三是认真做好迎接省“五五”普法验收工作。结合省“五五”普法验收,对全市184个县级以上普法对口单位或部门的“五五”普法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过五年的普法实践,全市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民主法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制观念、依法治市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五”普法工作得到了省验收组的高度评价。认为我市五年来的普法工作领导重视,机制健全;重点突出,普治并重;措施有力,创新务实;形式多样,效果明显。四是全面启动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以开展“六项活动”、实施“一项工程”为抓手,对创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召开了全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调度会。在全市各级党委开展了“法治示范机关”创建活动,在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规范执法单位、规范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在企业开展了“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学校开展了“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在政法部门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在广大农村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同时在市各职能部门实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工作。

(四)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努力推进重点人群管理。一是大力推进劳教场所正规化管理。完善劳教场所“人防、技防、物防”防控体系,推行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警示基地,先后投资55.8万元,实现了办公条件、管理模式、管理措施的标准化,已连续八年实现场所“四无”目标,正规化管理经验在全省劳教系统推广。二是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省市部署,今年在全市普遍试行社区矫正工作。重点抓了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工作协调等方面的工作。今年8月13日在临漳县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推广临漳县社区矫正管理流程“六个步骤”,严把“三关”的做法,规范和推动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了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内容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矫正基本实现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规范。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6人,期满解除矫正295人。正在社区服刑211人,目前思想稳定,改造情况良好。三是突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新调整了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组长、16个市成员单位参加的安置帮教工作联合办公室,先后制定《必接必控制度》、《分级管理制度》等22项制度,8月份对近五年来安置帮教情况进行了集中摸排,对两劳回归人员做到了底数清楚、管理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46人,签订帮教协议335份。累计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4个,累计排查刑释解教人员11707人,实施帮教11168人,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围绕公正廉洁执法,不断巩固和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成果,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党风廉政建设与执法执业监督、违法违纪问题惩治,提高了执法执业队伍党纪、政纪、法纪意识和执行力。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着重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民评领导小组,以纪检组长为办公室主任的工作机构,把民评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和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成立惩治预防体系与反腐败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与11名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签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与分管处室签订了35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按规定召开班子成员落实廉政准则专项民主生活会。二是健全民主评议目标责任制,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分包处室和县市区司法局,具体指导督导分包单位的民评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分别与19个县市区司法局签订2011年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状,奖优罚劣,对参评单位民评工作在同类别排名位次后两位的,市局党组给予“一票否决”。三是健全民评工作推进机制,相继完善了民评工作督导检查、定期报告、座谈调研、情况通报、服务承诺以及民主恳谈会、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制度,在局机关实施“服务窗口亮起来”工程,保障了民评工作的开展。近日,分三片召开了全系统民主评议推进会,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剖析原因,认真整改。11月份组织分包市局领导,下县检查督导民评工作。同时向市县各民评单位、代表发函,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竭诚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四是健全日常活动机制,开展了“民主评议中层干部”、“阳光服务”、“政风行风热线”、“评议代表质询”等活动。加强廉政教育,建立了局机关廉政教育联席制度,深入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颁布的“四项监督制度”,积极开展向王彦生、姜瑞峰、王瑛等正面典型学习活动,更新机关廉政文化展牌30余块。五是创新民主评议监督机制,推行《政风行风监督卡使用管理办法》,对此办法的使用、管理逐步进行了规范。今年将此办法延伸到19个县市区司法局,全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行风评议监督卡制度。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评议监督卡6000余张,吸纳群众建议110多条,改进工作30多项,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群众投诉率下降70%。此办法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的肯定,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六是健全行风监督制约机制,突出重点部位,实施专项治理。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铺张浪费,吃拿卡要,治庸治懒“四个专项治理”活动,对机关执行“五费一票”,机关办公楼外包装,人事档案清理,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本系统涉法涉诉**案件实施责任倒查。今年以来全系统没有发生违反党纪政纪和“十个严禁”的案件。七是健全干部教育引导机制。今年以来,着眼于加强各级干部作风建设和提高工作效能,规范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为人、处事,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大力倡导一种精神: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精神。树立“两种意识”:一是大局意识,二是争先意识。“三个始终做到”:始终做到政治坚定,始终做到作风正派,始终做到工作高效。“四个坚持”:坚持不懈地抓班子,坚持不懈地抓队伍,坚持不懈地抓作风,坚持不懈地抓落实。提出了“十要十不要”的具体要求:一要议大事、懂全局、管本行,不要脱离中心抓工作;二要做事,不要做官;三要勤奋务实,不要作风浮漂;四要勤奋学习,不要虚度光阴;五要勇于创新,不要墨守陈规;六要当老实人,不要当老好人;七要光明磊落,不要口是心非;八要五湖四海,不要划小圈子;九要包容感恩,不要斤斤计较;十要团结配合干工作,不要互相拆台闹矛盾。以“十要十不要”规范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行为,在机关形成了和